第4章 总要种地的(加更一章)

在潘园安顿下来后,众人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清理行动。

房屋粗粗修缮了一番。

杂草被清除干净。

农田被整饬出来。

水碓被修复。

幢主糜晃甚至让人赶来了一大批牲畜。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永宁二年(302)十月,晴。

旷野之中,数百人弯着腰,手挥大镰,奋力收割草料。

邵勋直起腰来,擦了擦汗。

在这个年月,军士是要干活的。甚至于,世兵一生中绝大多数时间在料理农活。

耽误训练?那就耽误好了。

训练多了,吃得就多,开销就大。

至于战斗力不行,那更无所谓了。大家都这样,比烂就行了。

去岁诛逆贼司马伦,洛阳左近十三岁以上男子悉数征发,这些征来的兵有战斗力吗?显然是没多少的,还不是一样上阵打仗?

真正不用干活的,其实就洛阳禁卫军的一部分人。他们是募兵,大部分时间在锤炼杀人的技艺,无需在田间地头劳作。

尤其是几个骑督辖下的具装甲骑,啧啧,那叫一个威武。一人三匹马,人马俱披重铠,冲锋陷阵,所向无敌,普通世兵抵得上人家一根腿毛吗?

“需要贵人提携啊。”邵勋默默叹了口气。

没有贵人赏识,这日子是真的难熬。

嗟叹一番后,正待继续干活,眼角余光瞥见了一抹血迹。

“且住。”邵勋按住了一名少年的肩膀,仔细看了看后,从腰间解下牛皮水囊,让他坐下。

少年有些不知所措,颤颤巍巍地坐到地上。

邵勋拿水清洗了一下。

少年的脚踝不慎被镰刀割伤,鲜血淋漓,看着很是吓人。

清洗完伤口,邵勋从身上扯下一段布,仔细包扎完毕后,说道:“去那边树下休息。”

“队主……”少年嗫嚅道。

他今年只有十岁,离乡万里,心中彷徨不已。受了伤只能自己默默舔舐伤口,想家的时候,还会一个人偷偷哭泣。

终究还是孩子啊。

“无妨。”邵勋温言道:“在我的队里,大伙本就应互相帮扶。”

说完,他喊来了另外两名少年,道:“将毛二搀扶过去,你等今日就照料他。”

“队主,还要割草呢……”有少年说道。

邵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们队还有四十七人,一人匀一点,很容易就完成了,去吧,听令。”

“诺。”二人领命,搀着毛二离开。

三人渐渐远去,毛二时不时回头看一眼。

邵勋笑了笑,大声道:“战场之上,刀枪无眼,谁都不希望自己被抛弃。一起割草,一起杀敌,一起吃肉,谁都不能落下。”

说完,他弯下腰,奋力挥舞镰刀。

众人听了,有些懵懂。

他们年纪还小,普遍不太能理解话语中的意思,但在队主示范之下,都下意识加快了动作。

邵勋哈哈大笑,镰刀上下飞舞,快如疾风。

光靠这一件事情,是无法改变一群人的观念的。好在他还有时间,在长期的相处中,可以通过一件又一件事情加深印象,最终捏合成一個牢不可破的团体。

辛苦的劳动持续到傍晚时分才结束。

邵勋让人把一束束草料堆到路旁,自己则拄着刀鞘,眺望西边的红霞。

捆扎草料的是潘园的庄客,邵勋认识几个,笑着打了招呼。

不过这些人都很木讷,唯有一老者愿意与他寒暄几句。

“长者身子骨还算硬朗。”邵勋笑道。

“不硬朗可不成啊。”老者叹了口气,一边熟练地堆放草料,一边说道:“没力气种地摘菜,不得饿死?”

邵勋沉默,旋又问道:“年年打仗,种地还不能糊口,种得有甚意思?”

“总要种地的。”老者说道:“粟米、小麦、胡瓜、蒲桃,年年忙活。我的家就在这里,谁来了都要种地的人。哪怕一年比一年种得少,也总要种地的……”

“总要种地的”这句话,在邵勋脑海中反复盘旋。

他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短短一句话,既悲凉绝望,又似乎充满着不屈不挠的旺盛生机。

这个天下,这个民族,或许就是在这句“总要种地的”坚韧话语之下,才能克服重重磨难,一次次浴火重生吧。

可惜有人不珍惜,乱世又将大至,胡人、流民、乱军屠刀之下,又会变成一副什么模样?

但——确实,总要种地的。

******

天色将晚,宅园之内,糜晃带着人清点草料。

农庄本有不少庄客部曲,潘家失势后,一部分逃亡,一部分在过去两年的战争中战死,剩下的不过寥寥三四十家罢了,如今都在庄园所属的田地内耕作。

糜晃管不了这些庄客,因为王妃已经遣亲信管理了,他能管的只有这一幢兵——如今还剩四百七十余。

老的老,小的小,不好搞啊。

糜晃知道自己不具备这方面的才能,无奈司空囊中更乏人才,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月余下来,心力交瘁,干脆不怎么管了,让各队队主自己看着办。

他只在考核的时候才出现。

潘园内养了一批牲畜,马上就要过冬了,需得准备草料,这是王妃吩咐下来的,属于必须完成的任务,于是他离开了清谈会场,乘坐牛车过来督促、清点。

但只清点了一半,他就没甚兴趣了,一边随意看着,一边与客人闲聊。

“人不服石,庶事不佳。”糜晃打了个哈欠,挤掉了两滴眼泪,道:“只一会就乏了。”

“谁让你走得这么早?”客人裴盾笑道:“曹尚书难得拿出珍藏,分予众人。服完药散之后,还有美婢歌舞助兴,啧啧,结果你竟然跑了。”

“军务在身啊……”糜晃叹了口气:“再者,我担心服完药后放浪形骸,那就不美了。”

裴盾哈哈大笑,道:“君真乃实诚人。”

糜晃赧颜一笑。

服药就算了,如果再在人家府上放浪形骸,还真有点不好意思,虽然很多人都这么做,曹尚书也不会介意。

有时候他也很迷茫。

士大夫们放浪形骸,空谈玄学,为了聚会,经常不理军务、政事,甩手给下面人做。至于民生疾苦、百姓死活,那更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这样下去,国家真的会好吗?

他有点不敢想这些事情,下意识在逃避。而且,周围人都这样,他能怎么办?糜家不是什么大门第,你若不合群,就无法融入别人的圈子,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这世道,唉。

“可曾见得王妃?”糜晃突然问道。

裴盾点了点头,道:“在京中见了,捎了一封家书,还被骂了一通。”

糜晃无语。

他知道裴盾虽然是兄长,但有点怕这个妹妹,可能不仅仅因为妹妹是东海王妃,还有别的因素——王妃其实是很厉害的一个人。

裴盾另有一妹,嫁给了济阴卞壸(kǔn)。

卞氏是标标准准的豪门大族,壸父卞粹现为中书令,爵封成阳县公,兄弟六人“并登宰府”,人称“卞氏六龙”。

卞壸的母亲又是曾担任宰相的中书令张华之女,这家世简直了,难怪与闻喜裴氏联姻。

壸少有贤名,曾被齐王司马冏征辟,但拒绝了,如今还在京师闲逛,参加各种聚会,等待时机。

糜晃是真的有点羡慕。

士族子弟,根本不急着当官,因为他们的机会太多了,可以拒绝一个又一个,直到自己愿意为止。

有时候当官当得不顺心,或者觉得公务过于繁忙,影响到自己参加聚会,干脆弃官不干了。回去休息一阵后,换个地方当官,轻轻松松,好像那些官位本来就是为他们预留的一样。

东海糜氏只能算是寒素门第,却不能像士族那么任性了,机会要少很多。

他的同僚刘洽,更是没有门第,轻易不敢离开司空府,因为别人未必会接纳他。换成士族,完全可以今天在齐王府中当官,过阵子去长沙王那里做幕僚,没有太多阻力,转换自如。

齐王、长沙王等贵胄不但不能生气,还得着意拉拢,因为他们需要依靠士族的力量来稳固权势。

这就是现实,惨淡的现实。

好在糜晃心态不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东海王无人可用,给了他这个机会,自然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干活了!

他打起精神,继续监督。

(本章完)

第5章 学生(给盟主王若愚加更)

时间过得飞快,潘园之中,已是白霜遍地,寒意逼人。

越冬小麦早就种下,甚至长出了绿油油的麦苗。

牲畜做好了过冬的准备,干草堆积如山。

商队来过一次,待了两天后就走了,似乎一切正常。

邵勋的日子过得很单调。

干活、练兵以及——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教了这么久,还是记不住,自领鞭笞一下。”邵勋看了眼某位少年写在地上的字,板着脸说道。

蹲在地上的少年灰溜溜起身,来到门口。

大门外,什长黄彪冷笑一声,少年自觉脱下裤子——满裆裤,裤腿较瘦,裆部缝在一起,由草原胡人传入,在此之前,汉人所穿裤子两条裤腿是分开的,裆部并未缝合,即只有裤管,没有裤裆、裤腰,主要起腿部保暖作用,但胡人需要骑马,不穿合裆裤、满裆裤很难受。

“啪!”鞭子重重甩下,一条清晰的血痕浮现出来。

挨完打后,少年整理好衣物,再度走了回来,询问左右袍泽这几个字怎么写。

邵勋继续检查其他少年的作业。

遇到不合格的,没说的,直接上鞭子。

少年们虽然年纪小,懵懵懂懂的,但不傻。他们都知道,识字是一种多么宝贵的本事,又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甚至于,很多人愿意付出代价,却苦无门路,找不到可以学习的地方。

队主愿意教他们识字,且尽心尽力,这是祖坟冒青烟的大好事。因此,即便学习起来非常吃力,大伙依然没有怨言。

即便有那么些真不愿意学的,在看到别人如饥似渴地学习之后,也会怀疑自己这样吊儿郎当是不是太过分了,被迫硬着头皮学习。

邵勋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将所有学生的“作业”看完,然后总结一番,表扬了几个人,批评了几个人,各有赏罚——主要是吃食方面。

总结完后,继续教学:“吊民伐罪,周发殷汤。”

他用炭笔在白板上写下这几个字,然后让学生仔细辨认,全体朗诵。

“吊民伐罪,周发殷汤……”

一开始声音不是很齐,反复多遍之后,渐渐整齐。

邵勋耐心地一遍遍领读,心中平静无波。

他不知道这种平静的日子能持续多久,但只要他在一天,他就会对这帮孩子们负责。

况且,他也有些自己的小心思。

队主是一时的,学师则是一辈子的——三国时,有将士战死无后,曹操下令从战殁将士亲戚中搜罗孩童过继,授土田,官给耕牛,置学师以教之,从那时候起,“学师”这個称呼就渐渐流行了起来,与“师”、“本师”、“师老”、“师傅”等称呼并列。

大晋王朝得国不正,没脸提“忠义”,于是非常注重孝顺父母、尊师重道,几十年推广下来,在这方面成绩斐然——总让人觉得怪怪的。

老师可比队主、幢主之类的分量重多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邵勋曾经思考过,历史上西晋衣冠南渡之后,胡人为什么能在北方建立政权?

他想了一大堆原因,发现最重要的一条其实是胡人有“自己人”可以用。

建立政权是需要大量地方官员的,胡人酋豪有部落作为基本盘,人口基数上去后,总会出些人才,帮着酋豪粗粗打理地方,缉捕盗贼、征收钱粮、拉丁入伍等等,都可以做。

诚然,部落出身的人可能水平不太够,但有部落作为基本盘,胡人酋豪就可以与汉人世家讨价还价,有了议价权,最终让渡部分利益,换取世家大族、土豪坞堡主们合作。至此,一个不太稳定的国家就初步建立起来了。

如果没有部落基本盘,或者部落整体文化水平低,真找不出那么多人才来,怎么办呢?

这就比较麻烦了,可能需要把全部基层让给世家大族、地方土豪。

当然,这样的部落一般也建立不起政权。

不是什么部落都能在混乱的北方长期立足的,门槛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不然的话,农民起义军岂不是也能开国称制?

邵勋知道在北方立足的条件远不止这些,但多培养些自己人总是没错的。

他有时间,有精力,有热情,那么就多做些事。哪怕将来部队散了,他被调往他处,总还能结下点香火情分。至不济,也让这些少年们多了一技傍身,不美吗?

总要种地的……

是啊,有些事总要有人做。

他干的这些事,可比士族们嗑五石散强多了。在这一点上,他有充足的道德优越感。

******

第一场大雪纷纷扬扬落下,京师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

有些人或灰心失望,或担惊受怕,悄悄离开了洛阳这个是非之地。但绝大多数官员公卿并没有走,毕竟天下局势并未崩坏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最简单的表现就是,天子仍然是有那么点威严的,漕运没有断,地方官员的任免仍然有效,军队依然可以调动。

在潘园,更是一切照旧,似乎没有掀起任何波澜。

此时的校场之上,鼓声隆隆,喊声连天。

“击鼓进军,击钲停步,听不明白吗?”邵勋拿着鞭子,挨个抽打不尊号令的少年。

少年们面红耳赤,羞愧难当。

有的同袍挤眉弄眼,似在嘲笑。邵勋也抽了他们几鞭,这才老实下来。

从空中俯瞰而下的话,五十人分成了三部分。

三十人聚集在正中间,手持长矛,肃立不动。

十人位于右上角,十人位于左下角。

这个阵势,是突然出现在他脑海中的,且非常熟悉,就像上辈子用过无数次一样。

他莫名其妙地知道,偃月阵攻守兼备,其精髓是利用厚实的中军抵挡敌人兵锋,然后靠旋转的月牙(右上角部分)侧击敌人,是一种非常经典的军阵。

他不知道历史上偃月阵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在唐代非常流行,尤其是晚唐五代。此阵攻守兼备,素为衙将们喜爱,重要战役之中多次出现。

于是,他首选此阵操练士卒,并且非常上心——五十人的队伍,或许不需要什么军阵,但他是把这些少年当做军官种子在培养,要求自然不一样。

校场上也有另外两队人在操练。

他们练的就比较简单了:只有队列。

此时晋军流行的是“八阵”。

所谓“八阵”,其实是方阵的变种,即各阵位于四面八方,“散而成八,复而为一”。

中央稍空,为主将所在位置。在这里,一般还留有最精锐的一部兵马,称为“余奇”,其实就是预备队,关键时刻堵漏,或者在敌人疲态尽显的时候,坚决投入,一锤定音。

比起八阵,偃月阵就比较复杂了,要求也更高。

对此,邵勋觉得无所谓。

他记得后世一件事。

某个舞蹈老师带着一帮孩子排练舞蹈,人数很多,有跳舞的,有演奏乐器的,非常复杂,配合要求也很高。

最终演出时,成年人看到一帮孩子的表演,十分震惊,因为就复杂程度而言,成年人都要练很久才能达到这个演出水平。

带队老师只说了一句话:“千万不要告诉孩子们这有多难。”

是的,不要告诉他们这有多难!

你练得不好,是你自己的问题,你太笨了,赶紧给我用点心,咬牙苦练。

目前只是五十人的场面,将来如果有五百人、五千人一起操练,难度会几何级升高,到时候你们还要继续找自己的问题,继续苦练。

当然,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要想达到目标,始终离不开大量繁琐、细致的工作,以及持之以恒的决心。

最重要的,还要有贵人赏识,要有人罩着你,给你一个稳定的发挥空间。

“整队,再来一次。”邵勋转完一圈后,大声吩咐道。

“咚咚咚……”隆隆的战鼓声再度响起。

“杀!”五十名少年用稚嫩的嗓音齐声呼喊,复以矛杆击地,队列开始了移动。

邵勋目不转睛地看着行进的队列。

他很清楚,在这个年代,和平是意外,战争才是主流,任何一段太平时光都是十分宝贵的,必须牢牢抓紧。

尤其是这种有人“包吃包住”,提供训练场地、器械、耗材、食物等必需品的机会,不充分利用就太可惜了。

他的野心并不止于眼前这五十名少年,事实上他要求的东西很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点点来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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