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思乡

临近期末,下午,王重骑着自行车载着光明回到家里,厨房里已经有饭菜的香气飘出来了。

“好香啊!”光明虽然眼睛看不见,可嗅觉和听觉却比一般人更加敏锐。

王重一边锁自行车一边笑着和光明说话:“光明啊,考考你,今儿你姐做的什么菜?”

光明脸上也带着笑容,闻言微微仰头,鼻尖耸动,轻嗅了两下,随即自信的道:“葱烧牛肉,溜肥肠,炖羊肉,还有一个白菜豆腐汤。”

“白菜豆腐汤都闻的出来?”王重有些诧异,那些肉啊肠啊的闻的出来也没什么,可白菜豆腐汤以清淡为主,佐料也只有盐这一样,这都能闻的出来,这可不是一般的本事。

“就你这嗅觉,去学正骨按摩实在是可惜了。”王重开玩笑似的着说道。

光明却微笑着道:“正骨按摩挺好的,我也喜欢,还能帮到别人,而且最近两年我还跟师傅学了怎么辨识药材呢。”

“辨识药材?怎么没听伱提过这个?”王重有些意外,光明的眼睛看不见,想都知道,在辨识药材上,难度肯定远超常人。

“一开始学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学好,就没告诉你们。”光明道。

当初来燕京的头几个月,王重和郑娟就带着光明几乎走遍了燕京的那些个大医院,还通过何大茂的关系,找了不少专家,可惜结果却并不理想。

光明的眼睛是娘胎里带来的毛病,并非后天所致,也不是简单的换一个眼角膜就能行的,以现在的医疗技术,还没有治愈的可能。

却不想在各大医院到处跑的时候,机缘巧合之下,光明意外的对正骨按摩生出了感兴趣。

又是托的何大茂的关系,找了个精通跌打损伤,正骨按摩的老中医,花了不少功夫才让老人家收下光明这个徒弟。

从七八年初到现在,光明已经跟着老中医学了三年多。

平时在家的时候,就没少帮家里人按摩,尤其是李素华,年纪大了,各种小毛病一下子就都冒了出来,腰腿酸痛的,总是觉得浑身不得劲儿,十天半个月就得找光明按上一按。

王重笑着道:“意思是现在学成出师了,可以告诉我们了?”

光明摇了摇头,说道:“中医博大精深,药材的种类更是繁多,而且每种药材不同年份之间也有不小的区别,哪有那么简单,我学了两年,也只学了点皮毛而已。”

中医确实博大精深,光是正骨按摩,跌打损伤这一项,就够光明学好些年的了。

“不过师父教的几种跌打药酒和膏药的配方,我已经都记下了。”

“回头找你姐拿钱,自己配点药酒和膏药放家里备着,以后就不用上外头买了。”

“我还有钱······”

光明的话刚出口就被王重给打断了:“你那点钱,还得存着将来娶媳妇用呢!”

光明难得脸红一回。

厨房里,郑娟穿着围裙,拿着锅铲,正在灶台旁忙碌着,枣红色的托盘上已经摆了三道肉菜,正是光明说的那三道硬菜,热气升腾的锅里,水嫩翠绿的白菜和洁白的豆腐交织在一起,相互衬托。

白菜豆腐汤,别名翡翠白玉汤,旁边的一口铁锅里头,是香喷喷,热气腾腾的大米饭。

“回来了!”听到脚步,扭头看到王重,郑娟的脸上露出笑容。

王重道:“在院子外头就闻到香味了,娟儿,你这手艺是越来越好了啊!”

郑娟笑着道:“是你这个师傅教得好。”

一唱一和的互相吹捧,配合的还挺默契。

王重的厨艺现在还是lv3,这几年上了大学之后,忙得更是没什么时间下厨,自然毫无寸进,可王重又是个嘴刁的,郑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王重厨艺上的开山大弟子。

郑娟本自小下厨,人又勤快,手艺就连李素华也很是称赞,三年多的功夫,在王重这个严师的教导之下,郑娟的厨艺现在已经青出于蓝,不仅做的一手好东北菜,还从王重那儿学了不少川菜的做法,还跟着邻居大妈学会了燕京的炸酱面,烧饼。

堂屋的八仙桌上,八副碗筷早已摆的妥妥当当。

王重帮着郑娟把饭菜都端上桌,四个小的早已经各自坐好,一手拿着碗,一手拿着筷子、勺子等候多时了。

碗筷都是周聪和冯玥拿的,两孩子现在都七八岁了,平时帮家里打酱油、买味精、取碗筷这些活儿都是他们负责。

“秉昆,这不是学期都结束了吗,你哥你姐他们在忙什么呢?也不说过来家里坐坐。”饭桌上,李素华怨气不小。

王重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应该是在忙实习和论文的事儿吧,毕竟都大四了,明年夏天就毕业了。”

“一天天连个影子都见不着,有这么忙吗?”李素华心不甘情不愿的碎碎叨叨着。

“怎么你就能天天回家?”转念一想,李素华就反应过来了,王重和周秉义、周蓉他们一样,也是大四,现在也在外头实习,没理由他们俩忙的脚不沾地,王重却天天晚上都待在家里陪老婆孩子。

“这能一样吗!”王重继续忽悠:“咱们学的专业都不一样。”

“我是干工程的,现在又是冬天,土层都冻上了,好多工程都停了下来,现在每天过去也没啥事。”

“大哥和周蓉他们就不一样了。”

“行行行!”李素华摆了摆手,一脸的不耐烦:“怎么我都说不过你,还不是都凭你一张嘴。”

“那您还问!”

李素华没好气的道:“这不是咱们明儿个就回吉春了嘛!他们不和我们一起走也就算了,难道连走之前过来见个面都没时间吗?”

这次王重却没有回答,他和周蓉老早就翻脸了,双方见着了,能说一句话都算破天荒,冯化成就更别说,王重本来就对他心存芥蒂,更不可能主动亲近,冯化成自然也不会自讨没趣,在王重这儿找不痛快。

至于周秉义,王重完全没有和他亲近的意思,免得被人认为是想和领导女婿攀关系,而且两人的三观不同,王重也不是原身,关系没那么亲近,见了面也没什么话说。

王重也乐得个眼不见心不烦。

李素华倒是不止一次让周秉义住到四合院来,可是周秉义这人自尊心强,心思敏感,对于在自己弟弟的房子里头蹭住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做的出来。

而且周秉义还担心一旦他蹭了王重的房子住,将来王重要是有事儿找他,让他找他的领导岳父帮忙,他是找还是不找?

所以周秉义是宁愿住在宿舍里,也不愿住在王重的四合院里,甚至就连来探望李素华,一个月能有一两回就不错了,而且每次都不肯多留,基本都是吃顿饭就走。

“要不等他们来了你亲口问他们?”王重道。

李素华挖了王重一眼。

“妈,吃菜,炖羊肉好吃,多吃点羊肉。”在李素华刀子一样凌厉的目光下,王重顷刻间就败下阵来,极为狗腿的服软夹菜,转移话题。

饭吃完了,李素华却罕见的没有像往常一样给郑娟搭手,而是犹犹豫豫的拉住王重,纠结再三之后才磕磕绊绊的说:“秉昆,妈和你商量个事儿呗!”

“什么事儿,您说!”王重微微一笑道,看李素华的神态,王重就隐隐猜出了李素华想说啥了。

李素华目光有些闪烁,有感而发:“秉昆啊,这燕京虽然热闹,可到底不是咱家,妈住着却不是滋味儿,现在你大学也快毕业了,几个孩子也都渐渐大了,光明也有了着落,妈想着今年回去之后,就不回燕京来了。”

“你看?”这么些年相处下来,李素华早已把王重当成了自己的依靠,当成了一家之主,这种决定,肯定要王重同意才行。

王重倒也没觉得意外,都说落叶归根,李素华在吉春生活了大半辈子,早已把吉春当成了故土,这人一旦上了年纪,就想着回到故土。

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宁愿挨饿受穷,也不愿搬迁,死也要埋在家乡的人。

看着李素华溢出眼底的思乡之情,王重道:“那正好,这次回去以后,就让娟儿带着孩子们跟您一块儿留在吉春,等我明年毕了业,再回去找你们。”

“娟儿和孩子们也跟我回去?”李素华有些惊讶:“那光明怎么办,他不是还得跟着他师傅学正骨吗?”

光明笑着道:“婶儿,师傅说我的正骨按摩已经可以出师了,就是在辨识药材上还差了些,不过中药种类繁多,我的眼睛又瞧不见,只能通过触摸和嗅觉来辨认,难度更大,不是一年半载就能学会的,要花上几年乃至十几年都有可能。”

“啊!要这么久啊?”李素华很是意外。

“师傅说了,我现在学的那些已经基本够用了,不过多认识一些总归是有好处的。”

光明道:“正好,这回我也跟您和我姐一起留在吉春,不回燕京了。”

王重看着光明,问:“真不打算回来了?”

光明点了点头,脸上带着微笑,很认真的回答:“姐夫,咱们离开吉春都三年多了,我想家了,也想我妈了。”

郑母的排位现在供奉在北坨寺里头,这三年里,一家人也就七九年回吉春过了一次春节,然后一直到现在,都没回去过。

光明虽有眼疾,看不见光明,可却继承了郑母的善良,心思也敏锐,对这个世界抱有最大的善意。

“既然大家都想回去,那就都回去吧。”王重直接拍板。

“不过妈!我有个条件,您得答应我!”

能回吉春已经是欢天喜地的大事儿了,李素华高兴的不行,哪还在乎什么条件,当即大手一挥:“别说一个条件了,就是十个,一百个妈都答应你。”

闻言王重笑了,“回吉春以后,您得跟着娟儿住在新家那边。”

“嗨!这还用你说!”李素华白了王慧聪一眼,目光挪到郑娟那已经六个多月大的肚皮上:“再有几个月,娟儿就生了,这几个调皮鬼一个个又都是不省心的,我哪儿舍得让娟儿和光明两人带着他们。”

“妈!我的意思是,等娟儿生了孩子以后,等将来孩子们大了,您也一直跟着我和娟儿还有孩子们住在新家。”

“这······”李素华犹豫了,眉头微蹙,露出纠结之色。

“也没说不让您回光字片,就是平时,您跟着我和娟儿住在新家,您要是什么时候想光字片了,随时都可以回去小住几天。”

“可你爸马上就要退休了,我······”而且光字片的房子是周志刚一砖一瓦亲手建起来了,李素华在那房子里生养了三个孩子,过了大半辈子。

“妈!咱家现在四个孩子,马上就要五个了,您舍不得光字片的老房子,舍不得我爸,难道您就忍心看着娟儿一个人日夜操劳,忙得头脚倒悬,脚不沾地儿吗?”

“再说了,家里房子那么大,房间那么多,你还怕住不下你们老两口?”

说完王重还不忘冲着几个孩子们赶紧使眼色。

玲玲别看年龄最小,可反应最快,立马跳下小凳子,小跑到李素华身边,攀着李素华的大腿,撒起娇来:“奶奶!玲玲要和奶奶住一块儿!”

剩下三孩子也赶紧出动,抓手的抓手,抱大腿的抱大腿,跟狗皮膏药似的粘在李素华身上,娇声娇气的喊奶奶。

李素华被感动的眼里噙着泪水,一颗心早就化了,“好好好!奶奶不走!奶奶跟你们住!”

王重冲着郑娟使了个得意的眼色,赶忙道:“行!妈!那就这么说定了!可不兴反悔的。”

李素华叹了口气,虽然有些无奈,可却没有半点不乐意,相较于磋磨了半生的老房子,李素华更舍不得这几个古灵精怪的孙子孙女儿们。

况且都是在吉春,又不是像现在这样,远在千里之外的燕京。

三代同堂,儿孙绕膝。

······

次日一早,一大家子人,光明牵着两个大的,王重和郑娟提着行李,李素华牵着两个小的,身上还各自挎着一个包袱,拖家带口,大包小包的奔着火车站去了。

火车票是早就买好了的,一个包厢六个床位,全被王重买了,免得孩子们乱跑。

起初李素华还埋怨王重浪费钱,可当看到车上近乎人挤人的情况后,又庆幸王重买的是卧铺。

午饭只能在火车上解决了,等火车到吉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天色已经全黑,外头还下着雪。

车站外的道上覆盖着一层半尺厚的积雪。

等一行人赶到光字片的家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没回光字片,而是直接去了离火车站更近的新家。

(本章完)

第54章 光明的好事儿

“这么大的房子,还真住不惯。”

客厅里,坐在沙发上的李素华看着空旷宽敞的客厅,看着围坐在漆深红色的实木桌案边写写画画的四个孩子,嘴里嘟嘟囔囔的。

“妈!吃个橘子!”郑娟递过来一个刚剥好的柑橘。

李素华接过橘子,橘子没有加热,摸上去还有些凉,好在屋里暖气足,只不过一想起每个月那高昂的暖气费,李素华就有些怀念光字片的家里那张大炕了。

把橘子先掰成两半,然后掰下一瓣,自己先尝了尝,味道很甜,李素华这才露出笑脸,把橘子掰成一瓣瓣的,给正在做功课的几个孩子一人喂了几瓣。

两个小的去年开始跟着郑娟读书写字,一年前开始做功课,抄生字,背乘法表。

两个大的已经开始背古诗古文,接触数学了。

冯玥被一个数学题给难住了,抓耳挠腮的正想法子呢。

周聪正专心致志的默写今日要背的古诗。

至于王重,一大清早就跟光明出门采购去了,说是准备过年要用的年货和米面粮油。

“妈!你别太惯着他们了,都这么大的孩子了,有手有脚的,让他们自己吃,免得待会儿秉昆回来看到了,又得说你了。”

郑娟见李素华还要喂,赶忙出声制止。

李素华下意识的缩回身子,扭头看了看门口的位置,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可惜屋子的隔音做的不错,外头又安静,根本听不到有什么动静。

“哼!这个臭小子,啥都要管,我心疼心疼自己孙子孙女他也管。”李素华埋怨着道。

别的事倒还好,王重大多都由着李素华,就是在几个孩子这儿,王重的态度很强硬。

王重倒不会骂李素华,只是讲起道理来,一开始就没完没了了,长篇大论,啰哩吧嗦,跟个苍蝇似的围在耳边嗡嗡嗡的,每每都说的李素华不胜其烦。

这一来二去的,李素华对王重都快有阴影了。

回回一听王重的名字,差不多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

郑娟有些哭笑不得,虽然有些时候,她也觉得王重对于儿女们有点过于严苛了,但这是王重这个做父亲的对于儿女们的管教。

郑娟对王重又是百分之一百的信任,王重既然这么做了,那就一定有这么做的道理,虽然有时候也心疼,但郑娟还是会尊重并且信任王重的决定。

“妈妈!我写好了!”没得片刻,玲玲忽然停笔站了起来,献宝似的把手里的作业本拿到郑娟跟前。

郑娟没上过多少学,可嫁给王重这么多年,耳濡目染的,文化水平却不低。

字体虽然还有些歪扭,大小也不大一样,可一笔一划都似模似样的了。

“不错不错,我家玲玲真厉害,又有进步了,等爸爸回来了,一定会好好夸咱们玲玲。”郑娟揉了揉玲玲的小脑袋,伸手往口袋里掏了一下,摆到玲玲跟前,笑脸盈盈的摊开手掌,两颗还带着包装纸的大白兔奶糖赫然出现在掌心之上。

玲玲精致的小脸蛋上立马露出如春天般灿烂的笑容,高高兴兴的把大白兔奶糖拿了去,当场就剥了一颗,放到嘴里吃了起来,闭着眼睛,微微仰头,一脸的享受。

看的一旁的周明羡慕不已,两只眼睛放着精光,咽了咽口水,立马埋头苦写,再也不敢有丝毫懈怠。

“怎么了玥玥?”看着愁眉苦恼的冯玥,郑娟问道。

玥玥把手里的本子拿起来递给郑娟,委屈的道:“小舅妈!这题太难了!”

郑娟憋着笑,接过本子:“舅妈先看看啊!”

郑娟怎么说也是陪着王重一起备战过高考的,高等数学虽然只学了个囫囵,可高中以下的数学,已经学的七七八八了,指点冯玥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自然不是什么难事儿。

冯玥和聪聪在燕京都已经度过学前班和一年级。

这回回来,两口子已经打算好了,两个小的送去学前班,大的直接上二年级。

······

与此同时,王重骑着三轮车,载着光明却没有直奔菜场,而是兜兜转转的出了城,四周人烟渐稀,地上的积雪也因清扫的不及时,比城里要厚上一点,严重影响王重蹬三轮的速度。

“姐夫,咱们这是去哪儿?”光明虽目不能视,但听觉出众,刚出城那会儿就已经察觉到了异常。

若真只是采买,去菜市场就好了,要不了这么久,而且听着耳旁的动静,已经听不到人来人往的声音,也没有菜场的喧嚣,只有呼啸的北风和飘飞的雪花。

“小黑山村!”此刻的王重,带着帽子,穿着军大衣,围着围巾,手上还有一双郑娟亲手缝的带绒皮手套。

“小黑山村?”光明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那不是周蓉姐下乡的地方吗?”

“咱去那儿干啥?”

“就是那儿!”王重笑着道:“最近几年,我和村里的联系一直没断,去年暑假,我特意找了老支书,请他帮忙,在村里给你物色个媳妇。”

“啊?”光明震惊了,神情有些慌乱,脸色也罕见的有些潮红,那是害羞导致的。

“放心!”王重没回头,小心翼翼的看着路:“伱的情况我都和支书说过了,托他找的姑娘也不是那些容貌出挑、性子活泛的,相貌寻常些不打紧,只要勤快,能干,最关键的还是善良老实,本分和善的。”

寒风呼啸,光明身心都有些凌乱,信息量太大,一下子有些缓不过来。

“寒假前一个月,老支书给我回信,说是找着一个合适的姑娘,原是村里猎户的女儿,叫张巧儿,早年家她爹进山被熊瞎子给害了,她娘也因此一病不起,在她十二岁那年也走了。

张巧儿是吃村里百家饭长大的,身体健康,干活也勤快,今年二十了,正好到了结婚的年纪,就是性子有些闷,看着冷冷的,不大爱说话。”

这些王重老早就打听的明明白白了。

“这回啊,你先过去瞧瞧,要是瞧得上,姐夫就替你做主了!”王重扭头看了一眼正脸红的光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光明支支吾吾的,“姐夫,我····我·····”

“行了行了,反正都快到了,咱们先去支书家里,和人家姑娘见个面,相不相得中,总得见过面才知道。”

光明脑子一片空白,惊喜来的实在太过突然,让他猝不及防。。

又过了一阵,绕过一个小土丘,村庄的轮廓出现在王重眼中。

“姐夫!能不去吗?”光明总算是鼓起勇气说出这话。

王重咧嘴一笑:“箭在弦上,你说呢?”

光明叹了口气,苦笑一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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