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街角的咖啡店

亭山区的地理位置很好,正如它的名字一样,郁郁葱葱的亭山着落其中。同时,又有蜿蜒的京杭大运河穿流而过,背山靠水,就算在风水学上也是福地一块。

加上没有工业带来污染,山清水秀的亭山区便成了江城除了DC区以外另外一个以旅游为主要产业的城区!

当然,DC区也比不上亭山区,因为DC区的娱乐产业更发达。灯红酒绿之下,DC区的景色总会给人一种浮躁不实的感觉。

而亭山区就好多了,十年前,江城围绕着江城传媒大学这个国内著名的传媒院校,在亭山区打造了南方第一座大学城。

浓厚的人文气息,与优美的自然风景相交融,正好适合杨轶这个文青得冒泡的家伙。

租了一辆汽车,杨轶花了两天时间将亭山区逛了一圈,最终看上了一个在江城传媒大学后门附近正要转让的店铺。

这个店铺其实有点偏僻,也有一点荒凉。

因为江城传媒大学真正繁华的还是正门和东门外面的区域。

正门因为跟江城师范大学挨在一块,两个学校的人气汇集之处,繁华自然不难理解。东门附近是江传的宿舍区,所以外面餐饮业比较发达。

而后门则距离宿舍区有点远,除了来上课的一些艺术类、传媒类学院的同学,就没有多少学生有兴趣前来探访。

后门外边便是京杭大运河。

不过那又不是碧波荡漾的西江,也不是细细涓流的亭溪。面对水流平静的京杭大运河,缺少杨柳扶岸、青青草地的堤坝,学生们的兴致总有些缺缺的——除了一些喜欢找幽静处所约会的男女学生们。

不过,杨轶看上这里,也是喜欢它的安静、偏僻。

要那么繁华干嘛?杨轶可不喜欢开一间自己都忙不过来的咖啡店。

最好的情况就是一天十来个客人,三两个常客,优雅恬静地喝喝咖啡,或者放浪形骸地聊聊文学、音乐。

“您就是这个店铺的老板?”杨轶在店铺的二楼,见到了出租的人,有些惊讶地问道。

面前是一个满头银发、但精神矍铄的老人,他穿着很传统的中式青衣长袍,举手投足之间,总给人一种儒雅睿智的感觉。

这让杨轶顿时肃然起敬,说话的时候,语气尊敬了不少。

“小友,为什么会这样问?”老人温和地笑了笑,问道,“是不是觉得,我不应该沾染了这份铜臭?”

杨轶老脸有些挂不住了,对方判断很准,他确实是这样想的。

“哈哈,这里其实是学校赠予我的住宅,这么多年,也就老伴用来开一个小书店。”老人谈及老伴,神色有些黯然,他轻轻地摸了摸包浆圆润的木制楼梯扶手,仿佛在缅怀着什么。

论套别人的话这个技能,以前受过特殊训练的杨轶可是个中高手。没多一会儿,他便哄着,让老人将心中的故事说了出来。

这是一个与爱有关的故事。

老人叫胡颂南,以前是江城传媒大学古典音乐学院的教授,妻子以前是京城那边一家出版社的编辑,后来为了来江城和丈夫相聚,便辞职开了家小书店。

两人琴瑟和鸣,相濡以沫几十年,日子平静而且幸福。

直到八年前,老奶奶生病去世,这栋小楼便只剩下胡颂南老爷子孤单一人。

倒不是子女不孝,胡颂南的子女都去了港城发展,一直想把老人接过去,但老爷子舍不得这里,因为这栋小楼的一砖一瓦,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他对妻子的回忆。

现在老爷子也退休了,加上孙儿孙女的恳求,他也有了过去颐养天年的打算。

“不过,我最放不下的还是它。”胡颂南眼神恢复了睿智,轻轻地拍了拍楼梯扶手,“想要找一个能够好好打理好它的人。”

老爷子不希望有人破坏了这个地方,破坏这个小楼。如果未来有时间,老爷子还希望能够回来看看,至少留一个念想。

不过,这就有点让杨轶感到头疼了。

显然,想要满足老爷子的要求不是那么容易的。老爷子也根本没有罗列出一个标准来。

行不行,全凭他的一张嘴!

说句实在话,杨轶还真的希望能够遇到一个市侩的人,至少,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啊!

不过,杨轶还是想要争取一下,因为这栋青石小楼无论从外观还是周遭的环境,真的很有文艺范儿,他很喜欢。

杨轶沉默了一下,照实地讲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租您的房子,二楼用来自己住,然后一楼想用来开一个咖啡店,您的那些书架可以留下来”

在杨轶的描述中,老爷子留下来的这些书架,会被杨轶重新布置,构建出一个书香味十足的咖啡店。

老爷子饶有兴趣地看着杨轶,微微一笑道:“在这儿开咖啡店?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可能会亏本哦!”

杨轶却满不在意地说道:“亏不亏本倒没什么关系,这只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而且,清静一点更好,闲暇时间,我能写写书,听听音乐。”

他自己不觉得什么,老爷子就露出了怪异的表情。

画风不对啊!

杨轶一个八尺大汉,肌肉盘虬、健壮勇武,而且受前身灵魂印记的影响,行走坐卧都依然不经意地带着军人的影子!

而这样一个家伙说自己喜欢听音乐,喜欢舞文弄墨?任谁都觉得别扭!

但老爷子也没有提出质疑,因为杨轶平淡的神情,倒是让他感觉到一些不同。

“我能问一下,你的咖啡店要取什么名字吗?”老爷子好奇地问道。

杨轶之前的描述,其实还是让胡颂南有些意动,算是这几个月以来,他接触过最接近他的想法的上门者。

杨轶早有自己的设想,他干净利落地说道:“街角的咖啡店!”

老爷子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让杨轶还重复了一遍,确认“街角的咖啡店”这确实是杨轶想起的名字之后,他皱着眉头想了好久。

“抱歉,我想不到这个名字是出自哪个典故,小友方便告诉一下吗?”老爷子虚心请教。

能想到就见鬼咯!

“是出自我写的一首歌。”杨轶没羞没臊地说道,抄袭前世那些歌曲,没有法律意识的他毫无心理负担。

“噢,是吗?”老爷子兴致勃勃地说道,“你写的歌?叫什么名字?”

老爷子就是教音乐的,虽然是古典音乐的退休教授,但他也不是对流行音乐没有兴趣,谈到音乐,他的兴致便上来了。

杨轶没有直接回答,他看向旁边墙壁,上面挂着的一把样式有些古朴的吉他,问道:“请问,我能借用一下您的吉他吗?我给您唱一遍。”

(这首歌是什么呢?有童鞋知道吗?)

昨晚老书好像上了次午夜限免,结果涨了一千多收藏…好羡慕啊,T^T,新书收藏都还很少呢~还要感谢一下昨天发了大红包的“看看你们笑话”!土豪请受我一拜~

(本章完)

第14章 《好久不见》

杨轶这个要求提得很突兀,老爷子一脸古怪地看了看杨轶胳膊上古铜色肌肉,盘虬扎实。

这样的家伙,能弹吉他?

老爷子脑海里冒出了牛嚼牡丹般不协调的画面

“呃,你可以试试。”胡颂南还是很有涵养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成见而拒绝。

杨轶则是取下了吉他之后,大大方方地坐在老爷子对面的椅子上,吉他搁在自己的右脚,轻轻地拨弦,试了试音。

“嗡”很深沉厚实的低音,经过琴箱的共鸣,清晰地传达了出来。

杨轶的耳朵微微动了动,他的表情变得有些诧异。紧接着,他有试了几个音。

“胡教授,您的这个吉他,并非凡品啊!”杨轶终于抬起了头,略微有些惊讶地跟老爷子说道。

胡颂南愕然,他颤抖着手,指了指吉他琴箱尾部一个甲壳虫般的雕印,不可思议地问道:“你不认得这个标志?”

“难道还是什么名牌不成?”杨轶端详一番,还是摇了摇头。

他当然不认得,前世的乐器品牌在这个世界又不存在,而这一世的乐器品牌?开玩笑,压根就没读几年书,没有音乐细胞的前身还能认识就怪了!

老爷子差点翻了白眼,无奈地重重喘气,才把这股郁闷给安抚了下去。

“Brown_Beetle,这是德意志国的老厂,1970年限量出产的古典吉他!”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地跟杨轶解释道,“老头我,花了老大的功夫,才从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

好吧,听胡颂南的描述,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感觉就是吉他界的施坦威啊!

不过,杨轶前世也就喜欢玩玩民谣吉他,所以号称为世界上三大乐器的古典吉他好在哪儿,杨轶也没有很深的感触。

再说了,相比起吉他,杨轶更喜欢小提琴,那个才是他的最爱——倒一杯红酒,点一颗蜡烛,一个人拉着小提琴,对影成双

扯得有点远了,杨轶不可置否地开始了他的演奏。

当破碎的吉他弦,汇成一段低沉、悠扬的前奏,正一脸好奇地看着杨轶的胡颂南微微皱了皱眉头。

这旋律?

他没有听过,这倒还正常,毕竟胡颂南教的是古典音乐,流行音乐他不一定能面面俱到。

只是,杨轶的演奏,已经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

很美,很流畅,不像是无名之辈的游戏之作!

只见老爷子身体微微前倾,他认真倾听了起来。

有些淡淡的忧伤的旋律持续了十几秒,渐渐地拉开了序幕,杨轶手指头轻轻地勾着琴弦,开始唱了起来。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是的,是Eason的好久不见,杨轶前世很喜欢的一首歌!

当然,杨轶的声音并不能像Eason那样,低沉下去的时候,依然能够保持着很空濛的磁性。

不过杨轶的声音质感也不差,他的低音很浑厚,有着一种莫名的影响力,将那种忧伤的情绪在听者的心中扩散了开来。

“想象着没我的日子,

你会是怎样的孤独.”

前面的旋律还很平淡,但老爷子却听得很认真。

终于,这首歌的情绪迎来了一个小小的爆发。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条街,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

我们回不到那天.”

杨轶唱得很深情,不知不觉,带上了原来的这个杨轶,面对上墨菲的复杂情绪。

然而,他没有注意到,坐在他的对面的老爷子,身体微微抖了抖。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这句歌词,仿佛让老爷子眷恋的记忆,一下子翻了出来。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

和你坐着聊聊天.”

杨轶终于唱出了他咖啡店名的来源,但这并没有能够引起老爷子的注意。

时不时让他触动的歌词,伤感得仿佛将空气染成蓝色的旋律,老爷子的双眼湿润了。

在朦胧中,他仿佛看到了老伴在那片还未枯萎的花圃前,抬起头,颤巍巍地跟他挥手,跟他微笑。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前世杨轶并不懂爱情,这一世的前身也不懂,可是,不知道为啥,他唱着这首歌的时候,脑海里满满的都是墨菲的背影。

也不知道为啥,他将这首歌唱得情绪翻滚,尤其是第二遍的时候,唱得差点自己也泪流满面,差点难以自拔。

NND,他没有想跟谁说“好久不见”啊!

要说有,那曦曦勉强算一个,但也不至于动情啊!

魂淡,怎么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了?

杨轶垂头闭着眼睛,手上还在拨着琴弦,将那幽幽的尾奏给弹完,心里头却是将自己狠狠地鄙视了一番。

等杨轶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的是慌乱地在揉着眼睛,整理自己情绪的老爷子。

跟情绪波动却很快变成没事人一样的杨轶不同,老爷子没那么容易掩饰自己的伤感,但他又有些爱面子,或许是因为身为老师,习惯地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吧?

“咳咳!”胡颂南尴尬地看了看杨轶,声音略微有些沙哑,情绪波动的影响还在,“小友的这首歌,写得情真意切,旋律简单却深沉,用词平淡但深情,之前怎么没有见它面世?”

老爷子是在转移话题,他害怕自己的脆弱被杨轶揭穿。

杨轶看得出来,他没有点破,只是顺着老爷子的话说道:“因为还没这方面的打算,这首歌是写给我的,我的初恋的,负面的情绪太多了.”

杨轶说的初恋,指的当然是墨菲,虽然是用来掩饰的借口,但显然前身对这个墨菲即便有成见,但内心深处还是有感觉的,所以说是为墨菲而写的,并没有毛病。

只不过,墨菲的这个身份比较特殊,杨轶觉得说墨菲是女朋友、妻子都不合适,前妻更扯,还不如用初恋这个词来定位。

至少包括上前世,墨菲都是杨轶第一个喜欢的女人!

不过,老爷子却对杨轶不太满意,他吹胡子瞪眼地说道:“这怎么能说是负面情绪?这叫用情至深!你把你对你爱的人的爱,贬低成怎么样了?”

“从你这首歌中,听得出来,你对你的初恋还是有着很深的感情,就算你一再强调,只是寒暄,只是好久不见,但你好好问问自己,你是不是还是希望她能回来,还是希望你们能够重新开始?”

在杨轶愕然的表情中,老爷子恨铁不成钢地批评了杨轶一番,从他对爱情的观念,到这首歌的歌词构造、隐藏情绪,不带停歇地训了半个小时!

老爷子的初衷,还是希望杨轶能够不留遗憾,勇敢去追求曾经的恋情。

然而,杨轶只能报以苦笑地点点头。

什么鬼恋情哟!这个所谓的初恋,怕是只是单相思哦。这真的是自己编下的谎言,也只能硬着头皮应承下去。

不过,意想不到的是,杨轶“乖巧”的模样得到了老爷子的认可。

“我决定了,把我的房子租给你。”老爷子有些伤感地拍了拍杨轶的肩膀,说道,“不过,答应我,你一定要好好带它。”

胡颂南眼神有些黯然,夹杂着不舍,但也带着明显的坚定。

杨轶不知道,他的歌,曾一度唱得老爷子动摇了自己离开的决定。

可是,老爷子最终还是想明白了,老伴并非不在了,她只是在远远地看着自己,等待着自己百年之后的团聚。

或许杨轶的出现,也是她冥冥中的安排吧?

老伴儿还是希望自己能够和子女孙儿,好好地过一个幸福的晚年。

那么,就拜托这个老伴指定的人,好好地照料这个承载着过去的小楼吧!

八年了,好久不见

还有多少年?才能再见?或许,不久了吧

Vi徐总猜对了~另外有两位书友提到另一首歌,千百惠的《走过咖啡屋》,也是很好听,八零年代的歌了,给喜欢老歌的书友推荐一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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