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

是日中午,黑夫已经坐在县狱官署内,与两位令史乐、怒,以及县尉派来的尉史“安圃”一起,组成了四人破案小组,讨论这起柳树里杀人案来。

至于这个破案小组的领导,自然是狱掾喜。

在秦国县一级,案件往往是县尉、县狱两个官署协同处理。县尉提供武力支援,县狱提供专业的破案人员,不过究竟由谁说了算,还得看现场官职。这才有了前几天,因为县尉体系的乡游徼官更大,带着破案小组走错了方向的事出现。

所以今日一开场,喜就直言,自己并不以官职爵位来决定话语权,众人可以畅所欲言。

“诸君,我以为,荆券就是一个幌子,是凶犯想骗吾等上当。”

黑夫作为在场官职最小,爵位最低的人,却很有说话的胆气。

一来是县右尉为他撑腰,破格将他临时调到县里,参加破案工作,要知道亭长都是在下面打下手的,很少被如此厚遇。

二来,黑夫上任以来连破大案,业绩有目共睹,至于刑侦破案方面,连怒都夸奖黑夫“颇知令史之术”。

听了黑夫这话,对面的令史乐立刻笑了起来:“黑夫亭长,那荆券,不就是你发现的么?”

黑夫也不吝承认:“是我发现的不假,但事后想想,我才觉得这荆券落在杀人现场,有诸多疑点。”

“亭长所言,我深以为然。”

一直沉默许久的怒接话了,他这几天可没少受乡游徼叔武的气。那厮为了业绩,心态失衡,一心想要尽快破案,竟不管猎户无辜,要下令严刑逼问。之后又不管不顾,一头跳进了贼人布下的陷阱里,怒苦劝无用,好几天都徒劳无功。

接着,黑夫便将这荆券的疑点一一说了出来:“其一,案发时间应当是日出之后,当时全里的男子都去了田里劳作,女眷也纷纷前去送饭,整个里像是空的。那对死者正是乘此机会通奸,凶犯也正是依仗着这段时间,入室杀人,当时死者或有大呼救命,但却没被人听到。”

“那凶犯便堂而皇之地杀害了死者,他没有再走窗户,而是开门离开。既然如此有条不紊,凶犯怎可能慌张到将代表身份的荆券丢下?这便是疑点一。”

“其二,商贾虽贱,却往往身家不菲,何至于去做杀人盗贼?只为了谋财?据猎户和里监门的家人所述,现场确实少了一些钱,但未超过六百钱,为了这六百钱而杀人,竟弃千八百钱的荆券,两者之间矛盾了,这是疑点之二。”

喜道:“如此说来,你认为,这枚荆券是伪造的?是贼盗故意丢在现场?”

黑夫道:“然也,那贼人极其狡猾,知道令史办案详细严明,他是想故意引诱吾等上当,让官府枉费心力去追查那些贩缯帛的商人。”

怒颔首道:“黑夫亭长此言有理,吾等奉命在乡市、县市追查多日,没有找到这枚荆券的右券,市掾吏处也没有记录。这枚荆券根本就没有右券,而是伪造,吾等都白忙了,通过荆券来查找凶犯已不可能,只有再想想别的法子。”

这起案子目前进入了一个瓶颈,但黑夫却没有绝望,按照刑侦课学的过的物质交换原理:进入过犯罪现场,就一定会和现场发生物质交换,也就是会留下属于犯罪证据,故完美犯罪不存在。

虽然凶犯十分狡猾,竟然还知道留下荆券误导官府,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但毕竟是两千多年前的贼盗,在黑夫眼里,他留下的破绽,太多了!

在场的人都是侦办多不少案子的干吏,尤其是怒、乐,他们这些天里已经感到查案方向不对,便将其他证据都甄别出来,准备换个方向。

“或许,可以从凶犯所用的刀入手查起!”黑夫和怒不约而同地说道。

……

乐拿起放在案上的凶器展示给众人看,那是柄长约一尺、中脊微突的小刀,木制的刀柄很短,不足两寸,上面缠了一些麻布条,色泽暗淡,末端是个铁环,已经开裂。

这年头的短兵器,军队主要用剑,民间则是刀剑并用。有一点身份地位的人佩戴长剑,地位卑微却又喜好武力的人则只能带如同匕首般的短剑,还有这种短刀,挂在腰间,走动时晃动会拍击大腿,故称之为“拍髀”。

尉史安圃提出质疑:“县中公士、黔首,均喜好武艺,每年更卒训练都,均会置办兵器,拍髀便宜,价不过几十钱,故人手一把,佩者不下数百人,光凭此物,如何寻找?”

“当然不止是凭借一把刀。”

怒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据里监门的家人说,里监门的确是佩剑出门的,但现场却发现剑被带走,只留剑鞘。”

“凶犯是个聪明人,他也知道,带着刀离开,上面的血迹会惹来麻烦,所以便弃刀取剑,但却不带走剑鞘,黑夫亭长,你以为这是为何?”

黑夫刚才一直默默地听着,此刻立即应道:“因为剑鞘上漆有显眼的花纹,带在身上太过显眼。”

“那为何非要拿走剑呢?”

“若只带着刀鞘而鞘中空空如也,依然逃不过令史之眼。”

“不错。”

怒点头:“吾等试过了,那剑鞘刚好能放下刀,反之,凶犯的刀鞘也能放下剑!也就是说,现如今,那凶犯腰间的刀鞘里,装着的,应当是里监门的剑!”

“可若是……凶犯连鞘带剑一起扔了呢?”尉史安圃忧心忡忡,这样的话,他们的方向又要错了。

“尉史出身学室罢?”

这时候,喜突然发话了,这个安圃年纪才二十多,皮肤白净,还有氏,一看就是从小衣食无虞的。

所以他无法理解最底层穷苦黔首们的想法。

喜不必让人去搜检竹简,就能将一些他办过的案子徐徐道来。

“今王七年,我在鄢县做令史,当时鄢县发生了一场劫案,案犯乃一无爵黔首,他以一张一石的敝弓劫掠闾右富户,劫得一千余钱,揣满了衣裳。但在翻墙垣逃跑时,那张弓从他肩上滑落。这黔首竟舍不得那张不值三十钱的弓,又跳下垣墙拣拾,结果弓捡上来,钱又掉了。如此反复两次,耽误了时间,最后他被闻讯赶来的邻里抓住,送官斩趾为城旦。”

“今王十二年时,我成了鄢县狱吏,又亲眼见到有一个案犯,因为同样的事被捕获送入狱中。有一位公士挖洞穴进入一个人家,盗取衣物,可在出来时,却不慎将他脚上穿着的布履掉在里面了,按理说布履不过二十钱,既然已经盗取了衣物帛履,大可弃之。但这公士竟又返回寻找,结果被主人当场抓住,送官黥为城旦。”

讲完这两个案例后,喜道:“这两个贼人是够蠢的,但并非他们不知贵贱,而是穷惯了,哪怕只是一只草履,也会舍不得。依我看,此案凶犯也是个出身卑微,家境贫寒的,杀人后见财起意,将室内搜刮一空,数百钱统统带走。他明明可以不拿剑,却非要拿,既然拿了剑,他便不会轻易丢弃……”

“狱掾此言有理!”

听完了喜讲述的案例,尉史安圃不再疑虑,起身请命道:“既如此,还望狱掾发文书,我也去请示县尉,立即拘捕县中所有佩戴刀剑的轻侠少年,关起来一个个检验,必能有所收获!”

黑夫闻言,立刻反对道:“这样的话,拘捕人数太多了,动辄数百人,本县的牢狱可再容纳不下。”

一边说,黑夫还一边看了喜一眼,上一次盲山里的事件才过去几个月,集市口血迹仍在,县人记忆犹新,若是再度大批量拘捕,肯定会引发恐慌。一不小心,还会把县中那些佩戴刀剑的少年们逼到对立面去。

万一这群人受了蛊惑,来个暴力拒捕,杀官亡命的话,那事情可就闹大了。

所以他委婉地说道:“只是一起盗杀案,不至于闹这样大声势,影响不好,县令、县丞、县尉处肯定会为难,我看还是不要张扬,一个个私下审问比较妥当。”

尉史安圃却道:“那得问到什么时候,说不定惊动了案犯,让他跑了。”

黑夫这时候笑了:“我倒是有个主意,可以继续缩小需要查访的人群,喜君可否让我一试?”

喜点了点头:“你且说来听听。”

黑夫起身,来到厅堂中央,捋起下裳,指着自己穿着方口船形履的脚道:“不瞒诸君,我可以根据足迹脚印的长短,来推算出案犯的身高!”

PS:起晚了,哈哈,虽然我知道你们都没起

(本章完)

第97章 足迹学

“那是春耕时的事,我休沐回家帮忙犁田,与伯兄,还有姊丈三个人赤着脚干活。回到家后,也赤着脚一起冲洗泥土。这时我便发现,并排站立时,三人的脚长,姊丈为最,我为其次,伯兄最短。在身高上也一样,姊丈最高,足足有八尺,我高七尺六寸,伯兄高七尺三寸。”

“这时我便突发奇想,找来秦尺量了量我三人的脚长,将那数字记在木板上。待回到亭部后,反复揣摩,却不得其解。直到上个月,亭中没有太过公务,闲暇之余,我找来算筹,试着用三人身高,除以各自的脚长。结果让我大吃一惊,得到的数字,竟出奇的一致!”

“六又四分之三!诸君,这便是我算出的,人身高与足长的比例!”

黑夫将他发现此事的“经历”缓缓道来,说的言之凿凿,跟真的一样。

其实,这不过是前世警校三年本科里,一门名叫《足迹学》的选修课教他的,好歹他每节课都去上了,没有把知识全部还给老师……

他在解释此事时,喜、怒、乐还有安圃四人听得入神,黑夫也不必担心他们不知道什么是“除以”什么是“分数”,真要这么以为,那就太小看古人了。

秦国这种细致入微的律令行政,需要一大批精通数学的官吏,所以学室就有专门教授《数书》的。安陆县官府里的小吏,尤其是仓曹、户曹,基本都会背秦代版本的“九九乘法表”,不过是从“九九八十一”倒着数,数到“二半而一”,那已经是除法范畴了。没办法,谁让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计算各种粮食、户籍呢,提供给官吏的口粮,更是常精确到分数。

而且这年头,已经有了分数运算法则,有合分(分数加法)、减分(分数减法)、乘分(分数乘法)、约分(分数除法),甚至还有课分(比较分数大小)、平分(求分数的平均值),除了不用阿拉伯数字,和后世几乎没有差别。

毕竟李斯的同门师弟,那位名叫“张苍”的大数学家,如今就在秦国咸阳的御史府里工作,九章算术虽然成书于汉,实际上却是脱胎于秦国百余年的实用数学积累……

既然在场众人都有点数学基础,黑夫解释起来就不那么累了。他言简意赅地抛出了六又四分之三这个数字,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验证这个比例是否可靠。

众人仍有迟疑之色,毕竟秦国令史办案虽然记录足迹大小,但多数是在抓住案犯后才进行对比,却很少反过来,利用足迹逮捕案犯。

于是黑夫笑道:“我这几天,让湖阳亭中几个人都试过了,其身高与足长,无一例外,相除后都得到了这个数字,若是诸君有疑,不如也试试?”

“好,黑夫亭长,且用我的足履之长,来算出我的身高!”

尉史安圃第一个站了出来,他接过一根秦尺,脱下靴,量了量自己的脚后,报出了自己的脚码:“不多不少,正好一尺一寸!”

乐在几个人中算数最好,便捏着算筹计算,算筹是一些小棍子,运用起来颇为复杂。

黑夫见他算得艰难,但也没贸然抛出“阿拉伯数字”和“竖式运算”两样东西,他知道,现在还远不是献上去的时候。

秦国的制度太特殊了,与历朝历代都不一样,那些来自后世的东西,只有它们可以获得利益最大化时,才值得献上……

花了一小会时间,乐才得出了结果:“尉史身高可是七尺四寸?”

安圃原本还有些不信,此刻得知结果却微微一愣:“相差无几!”

“来试试我的!”

怒作为令史,跟脚印打交道这么多年了,却第一次得知靠足迹还能推断凶犯身高,不禁大感兴趣。

很快,怒和乐二人的身高,也由脚长推算出来了,果然与他们原本的高度相近。

“虽尚未到毫厘不差的程度,但也极为相近了,黑夫亭长,你又发现了了不得的断案之术啊……”

喜在一旁观看多时,在肯定黑夫发现的同时,也不由嗟叹了一声:“若是早有此术,那这么多年来,我经手的不少案件,就能更快破获,也能少去一些穷凶极恶的盗贼侥幸逃脱,再度作案杀人。”

既然黑夫的“足迹法”已经被证实是可靠的,接下来,就是调出那一日怒记录下来的《封诊式》,看看凶犯留下的足迹了。

这时候安圃又提出,虽然依靠足长的确能推算出身高,但若是穿着鞋履,会不会有偏差?

黑夫看了看安圃脚踩着乘马用的鹿皮靴,笑道:“尉史,那些凶犯贼人可比不了官吏,他们穿不了好履,更别说舄、靴,只能穿麻履。”

原来,这时代的鞋子,主要有舄(xì)、靴、履等形制。舄是以锦缦文绣缝起来的木底鞋,只有不事生产的贵族才穿。靴是皮质的,战国以后才随着胡服骑射流行开来,常见于官吏、骑手。

大多数的黔首士伍,还是草鞋,布鞋为主,通称为履。由于履是一种仅裹脚部的鞋子,鞋印和足长的误差比较小。

《封诊式》很快就取来了,按照当天的记载,那脚印长一尺二寸……

“按照秦制一尺等于23.1厘米计算,盗贼是一个可以穿44码鞋的人啊,好一双大脚……”黑夫腹诽起来。

另一边,乐也算出了贼人的身高,惊喜地说道:”算出来了,乘以六又四分之三后,贼人身高约为八尺一寸!“

“1.87米,即便放到营养更好的后世,也称得上是彪形大汉了……”

水落石出,黑夫情不自禁吹了一声口哨,这下好找了,这个高度的人,安陆县内,不会超过五十个!

秦国人的身高,可不是像兵马俑塑造的,个个都将近一米八,或许那是关中人的标准身材?

反正在安陆县,黑夫发现自己1.75米的身高,已经算鹤立鸡群了,大多数县城男性,都在1.7米以下,乡里地区营养差一点的,甚至有许多人身高仅1.6米。

这也难怪,毕竟秦国的成年标准是“六尺七寸”,约155厘米……

算出“凶犯”身高后,乐喜气洋洋,陷入瓶颈已久的疑案,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尉史安圃也摩拳擦掌,准备去带着县卒搜索身高体庞,并佩戴刀剑的人了,就算那人现在将刀鞘和里面的剑扔了也没用,以他们的手段,肯定能找到破绽。

怒看向黑夫的眼神也越发佩服,甚至都为自己做了令史这么多年,却屡屡被黑夫提出新颖的法子感到羞愧。他下意识地觉得,不论是保护现场,还是足迹法,都应该记录下来,上报郡府、廷尉,让它们成为惯例,甚至是律法,流传全国!

唯独喜十分谨慎,他接过乐的算筹,自己又演算也一遍后,发现“八尺二寸”这个数字是对的,却不喜反忧,眉头皱的更紧了。

“如此一来,便又有一个新问题。”

他盯着众人道:

“一个身高八尺二寸的大汉,是如何身手灵活,跃入宽仅三尺的窗户杀人行凶的?”

黑夫这时候也发现了这个破绽,顿时满头冷汗,惊觉自己忽略了重要问题。

那个脚印很新鲜,的确是当日留下的,但,真的是凶犯留下的么?

若不是,那凶犯从泥地爬上窗口,在脚步用力的情况下,为何没留下自己的脚印?

众人犹如被泼了一瓢冷水,刚才的兴奋顿时没了,都皱眉苦思起来。

“还有一个可能。”

黑夫脑筋转的飞快,脱口而出道:“吾等之前将此案想得太简单了。”

“凶犯,很可能不止一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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