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拯救少女阿雪

这几日,武林第一大事。

便是峨眉山的“南天宝藏”之战。

天南海北众多高手齐聚于此,直直闯入峨眉派禁地,与峨眉祖师见了面。

而禁地被闯,峨眉派就好像被郑庄公箭射的周天子;被萧十一郎抢妻的连城璧;被胡塞武装打击的美国航母;被凌小东攻略的郑怡云。

除了嘴硬,别无他法。

十二星相的“白羊”,“黄牛”身死;金陵三剑、灰蝙蝠、猫头鹰等高手进禁地前便已身死;王一抓、孙天南、邱清波等人好不容易逃出来,也被任韶扬一剑搠死.

整个峨眉山血流成河,就和峨眉派一样,大腿写满了惨字。

惨绝人寰。

此役,除了花无缺在禁地扬了大名,三个塞北土鳖得了便宜偷偷跑了。

上山的高手无不是死的死,残的残,没几个有好下场.

尽管如此,还是有源源不断的武林中人,冲向峨眉山。

就算高手死亡的传闻不断传到他们耳朵里。

可他们充耳不闻,依旧抱有一飞冲天的美梦。

如飞蛾扑火。

——

岷江江畔。

一辆驴车停在此处。

浓眉大眼的独臂青年正在给一头白毛驴子喂萝卜。

驴子两口吃了一根萝卜,偷偷瞧了眼独臂青年放在地上的篮子。

发现他没有发现。

当即“吭哧”一口下去,塞了三四根大萝卜在嘴里。

定安转头一看,好家伙,这驴子成精了?当即上前环臂夹住驴头,大叫着让它吐出来。

白毛驴就是不吐,用头乱拱。一人一驴僵持不下,气氛焦灼。

另一边。

红袖脱了鞋袜,在江边浣足。

玩了会水,小叫花眼珠子一转,猛地抬白生生的小脚,飞踢而出。

溅起的水花,朝着石头上趺坐的白袍飞去。

任韶扬没有动作。

却猛见一道剑刃如蛇般飞出,拍在江上,溅起一道水屏障。

哗啦,二水相遇,各自落下。

红袖见状,啪啪啪地踩水而来,飞起一脚冲天而起!

动作灵动非常,招式简洁大方,显然得了真髓。

任韶扬微微一笑,收剑入鞘,袍袖拂了拂,劲气袭身,来如天坠。

红袖倏地矮身,又是踹出一脚。

不过却是踹在任韶扬座下石头处,只听呼啦一声,大石被红袖这一脚踹得往江水里平移数尺,最终翻了下去。

水花四溅中,任韶扬踏水而立,屈指弹在她的额头上。

“啪”!

“扑通!”

小叫花痛呼一声,捂头直挺挺地倒在水里,溅起好大的水花。

任韶扬哈哈一笑,伸手将湿漉漉的小叫花捞起,“飒飒”纵身一跃,飞回江岸。

就这么点时间,大金刚神力流转,小叫花除了头发,周身已经蒸干。

“定安,帮小叫花吹吹头发!”

正在和驴子较劲的定安闻言应了一声,连忙放下驴头,跑过来牵住红袖的手。

火劲流转之下,小叫花的头发白雾缭绕。

红袖的头又往前一摆,顿时剩余的一点水珠在任韶扬身上擦干净了。

任韶扬咧了咧嘴:“咦~!”

红袖乐不可支,松开定安的手,道:“谁让你用这么大劲儿的?”

任韶扬摇摇头:“你的头比石头还硬,我手指头还疼呢!”

三人歇息够了,便又上了车。

红袖看着一篮子萝卜都被吃了,于是对着驴子指指点点:“吃吃吃,就知道吃,早晚被你吃穷了!”

白毛驴面对定安敢放赖,可面对小叫花却被训得低头不敢叫唤。

属实是欺软怕硬了。

随着驴车缓缓启动,跑起来的白毛驴又开心起来,轰隆隆向南而走。

此刻,不管峨眉山如何风云汇聚。

三人避开纷纷扰扰,直下江南。

任韶扬由着白毛驴奔走,放下缰绳,靠在车厢,双手垫在脑后,眯眼看着湛蓝的天空。

飞鸟啾啾,春花烂漫。

又是一个适合闭眼的好天气啊.

“瘸子,我这几招练得怎么样?”

任韶扬道:“虽不用内力,可你力气大,这几招使出,足可称得上高手了。”

红袖想了想:“多高?”

任韶扬笑道:“可以单刷骷髅那群马贼的程度。”

刷!

红袖打开车帘,大笑道:“我现在不再是平地摔的小叫花了,而是高手红袖了!”

定安声音传来:“等小叫花再厉害点,凭你的力气,便叫做‘女金刚’红袖!”

“闭嘴,臭断手!”红袖勃然大怒,“你不要乱取名号!”

定安缩了缩脖子,有些伤心地说着什么“瘸子和小叫花取笑我起名,那个老女人也去笑我,可恨!”

这个时候,任韶扬笑道:“小叫花,这么长时间了,也该给你的魔刀起个名字了。”

一说到这里,小叫花眼睛亮了:“瘸子,你读书少,但是脑子活,要起啥名字?”

任韶扬还没说话,定安山笑着举手:“我”

俩人唬着脸:“你闭嘴!”

定安又缩了缩头,拍着肚皮生气。

任韶扬眯眼看着秀美山色,悠悠道:“据说西方魔教有一口绝世魔刀。”

“魔刀?”

“呛!”

小叫花和腰间魔刀声音同时响了起来。

“是啊。”任韶扬道,“那是一口青青的弯刀,刀身上刻着一行小字,‘小楼一夜听春雨’。”

红袖皱了皱眉:“这不是放翁的诗嘛?”

“没错,诗和刀相映生辉,这是一柄诗意盎然的弯刀。”

红袖有些不服地撇了撇嘴,然后问道:“瘸子,你给我起个不差于这个的名字!”

任韶扬苦笑:“你强人所难。”

红袖一拉任韶扬衣襟,认真道:“以后万一碰到了,我可不想输阵!”

任韶扬笑道:“名字只是小道,谁更强才是根本。当年我在大漠,用根烧火棍不也打得群雄束手,他们敢说啥?”

“哎呀,不一样。”红袖意外的执著,“好瘸子,我信你!”

“烛花红换人间世,山色青回梦里家!”

任韶扬哈哈一笑,扬声道:“这刀,不如叫做‘烛花红换人间世’罢。”

“烛花红换人间世,山色青回梦里家。”红袖喃喃念叨几遍,两眼放光,道:“瘸子,我喜欢,我喜欢!”

她猛地跳上车顶,一手把着魔刀,神色冷漠,意态从容。

嗯,跟任韶扬意外相似。

突然,红袖对着虚空,冷冷吐出几个字:“烛花红换人间世!”“呛”地一声,魔刀出鞘,浓艳灿烈的刀光闪了闪。

就在定安缩在她身后,摸不着头脑的时候。

“呛”!

小叫花已收刀入鞘,扭头斜睨定安,一脸冷酷:“你,已经回不了梦里家了”

说罢,跳了下去,对着任韶扬叽叽喳喳地显摆,好不兴奋。

车顶上的定安则单手撑着下巴,很是怀疑:“这名字好么?”

“比起我的‘红袖刀斩肉精神’强很多吗?”

——

三人一路前行,越近江南,大道车马越多。

期间红袖下车去到酒馆,打探“江南大侠”的身份。

那些江湖人士一看有个可爱少女,神色虔诚的向自己询问名震天下的“江南大侠”。

甭管长相多凶神恶煞的江湖子,都会眉开眼笑地打开话匣子。

同他们的交谈中,小叫花知道了那个“江南大侠”名为江别鹤,现居于安庆一带,温文尔雅仁、义无双,与人相处让人如沐春风。

家大业大却仗义疏财,是个人人称赞的大人物。

那群江湖子越说越兴奋,红袖也撸起袖子,连叫了几壶酒,与他们把酒言欢。

他们见这个小姑娘说话好听,人还豪爽,无不大是欢喜,一时间整个酒馆的人,都被吸引过来。

红袖左右逢源,嬉笑怒骂。

不过一会儿,就与众人称兄道弟,气氛一时间热烈至极,人人欢笑。

等她晃晃悠悠地回到驴车之时,一酒馆的大汉十分不舍,纷纷出门相送,场面壮观,惊得街上行人相顾骇然。

“知道他在哪了?”任韶扬笑着问道。

红袖目光炯炯,哪里还有醉醺醺的模样?一缕自信的笑意挂在嘴角:“去宜昌!”

“好。”

任韶扬一声唿哨,驴车迎着夕阳,很快就没了踪影。

此次目标明确,就是为了捉拿江别鹤而去。

定安还起了个“煮鹤行动”的名字,正巧,听说江别鹤要过三十二岁的生日。

祝贺变煮鹤。

任韶扬和红袖赞他谐音玩的溜。

定安:“( ̄△ ̄;)”

如此走了两天,三人再入江南。

这一日行路时,任韶扬坐在驴车里,外面小叫花和定安斗着嘴,他眯着眼似睡非睡。

实则在看虚空中的文字。

【‘拯救少女阿雪’副本是否开启?】

任韶扬微微一笑:“开!”

(本章完)

第95章 神剑纵横(求月票)

临安郊外。

落叶纷纷,根蓬衮断,浮草随风,径自东南。

“驾!”

“驾!”

“快,宋驸马杨镇挟持益王赵、广王赵逃出临安,往这片山区去了!”

“丞相有令,此地鸡犬不留,决不能让那两个小兔崽子逃到南方!”

大道上,大队兵马冲来,直奔东南荒山而去。

与此同时,虚空一闪。

任韶扬出现在这片丛林,还没回过神来,就猛听呼喊、叫骂、兵甲碰撞声传来。

“什么情况,刚来就陷入包围圈?”

他眉头一皱,双目扫去。

就见山麓下宛如蚂蚁一般密密麻麻的兵卒。

再俯瞰远处,遥见西北有座大城,却是只剩下残垣断壁,硝烟弥漫。

任韶扬心中一沉,一股莫名的苍凉涌上心头。

临安,破了。

他知道,这个时间,正是临安城破,天下易主之时。蒙古实际上已经从汉人手中夺走了江山神器。

接下来,便是汉民为之绝望的百年时间。

而现在,任韶扬听到了他们呼喊要捉拿益王赵、广王赵?

说的应该就是益王赵星、广王赵呙这两个不满十岁的娃娃。

“此地鸡犬不留?”任韶扬冷笑一声,“也正合我意啊。”

忽听不远处传来人喊马嘶之声,就见数十个元军拥着一名骑马将校出现在林子外。

突然瞧见一身白袍的任韶扬,为首百夫长将手中弯刀一挥,喊道:“捉了这个南蛮子,我要用马拖死他!”

话音未落,已有七八个人向他扑来。

任韶扬垂着双手,眼见几件兵均奔自己要害,摇摇头:“正适合放手大杀。”

当下并不闪避,“雕龙爪”猝然伸出。

前拿后带,随抓随抛,顷刻间将七八个元兵皆掷在数丈之外,落地后哼也不哼,显是一爪之下,立时毙命。

百夫长见他杀人比折断一根枯草还要容易,吓得白毛汗刷地现出于背,眉耸目斜。

身后剩余兵虽是久经沙场,可也没见过这种凶人,也都噤声不敢动。

就在此时,元兵惊讶的发现,眼前那个如神似魔的白衣人竟然消失不见了?

就在他们慌忙寻找之际。

任韶扬淡淡的声音:“不用找,任某来了。”

倏地,白影一闪,任韶扬竟然出现在众人中间。

元兵大惊,好似白日见鬼,不知这人怎么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行到这?

猛听“噌”地一声,任韶扬袍袖拂动,便见一道丈许自手中剑刃窜了出来,脚步一转,画了个大圆。

便听“啊…啊!”惨叫声不绝,众人无不四分五裂,血染荒山。

只是一个照面,数十人的元军精锐小队尽数身死。

任韶扬看也不看,纵身而起,直入林中。

此时,夕阳已落,明月升空,荒山上亮起了数不胜数的火把。

好似一只只萤火虫,却是杀人夺命的萤火虫。

待飞走百丈远,就听金铁交鸣声大作。

只见远处山道上火光通明,又有一群元军举火舞刀,正在围杀一个骑马少女。

少女挥舞长剑,四下突围,与众元兵杀作一团。

任韶扬定睛一看,这少女生着张圆脸,脸颊多肉,眉目清秀。只是苦斗已久,浑身是血,坐在马上摇摇欲坠。

显然已经撑不久了。

突然,“崩崩”两声,两支冷箭从背后射来。

少女早就意识模糊,全凭信念支撑,又如何能躲得过冷箭?

将要中箭的刹那,猛听一道清喝传来:“小心!”

就见任韶扬纵身跃起,“呛啷啷”神剑飞出,先劈飞了两支冷箭,剑刃倏长,又将三丈外射箭之人连人带马一并削作两爿。

这白袍青年落在的马上,一手环住几乎晕厥的少女,一手长剑如软鞭疾疾挥落。

霎时间,人如龙马如虎,神剑所指,所向披靡。

路途元兵无不断成两截,就算有人拿着长枪弯刀格挡,也是人兵俱毁。

一时间,山头宛若屠场,乱成一片。

猛见前面一空,任韶扬竟带着少女,突围了出去,身后只留下一地血路。

“他奶奶的,那将校竟敢骂我一嘴?死鞑子可恶,不能留!”任泼皮仍觉心中不爽。

愤而打马回头,又一次直直冲向那领头大将。

本来众人被任韶扬无双神剑所摄,恍如隔世,以为他跑走,正面面相觑之际。

哪想到这人竟然又杀回来了?

就见那白袍好似一道白烟,倏地出现,“刷刷”两下,血光闪烁,领头大将双臂被齐根卸了下来。

大将猛觉剧痛袭来,张嘴大呼:“痛煞.”

只喊了两个字,就见眼前蓝光闪烁,一截剑刃透脑而出,倏地又没。

“噗”地一声,脑浆混合血液从他嘴里喷出。

任韶扬哈哈大笑,手起剑落,将大将人头砍下,就势一揷(cha),挑在“神剑擒龙”之上,纵声喝道:

“回去和脱欢、伯颜说一声!老子任韶扬,很快便取去他们狗头!”

将人头高举在剑尖上,仰天大笑,打马便跑。

此刻,场中元兵俱失斗志,阵形散乱,眼睁睁看着那个白袍人“举头”望着明月就跑,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

夜凉如水,月光透梢而过,星汉灿烂。

白日里的暑意,随着夜风而萧瑟,只有凉意透体。

在十几里外的一处山坡上,篝火烧得正旺。

火堆旁,任韶扬摆弄着一把射雕弓,架上烤着獐子。

就在这时,一声嘤咛,少女悠悠醒来,只觉周身无处不疼,疼得她嘶嘶作声。

她弄不明白,自己感觉马上就要死了,到底是谁救了自己,也不明白怎么逃出重围的。

突然,她听到一道清朗的声音说:“你受伤不轻,起来吃点东西吧。”

受伤?

少女猛地睁开眼,费力地爬起身,踉跄着就要走。

遽然,她面前多了一个一脸淡漠的白袍人。

四目相对,少女只觉浑身打了个冷战,杀气冲脑,禁不住往后一跳,嘴里叱了声:“哈呀!”,一掌朝着白袍肩膀拍来。

她不愿害人,就算被杀气激地下意识出手,却也不想杀人。

“空”的一声,纤纤玉手正中面前白袍肩膀。

可此人躲也不躲,那身白袍好似铁凝,竟动也不动。

他整个人,也好像是铁铸的一般。

而少女这一掌,如蜻蜓撼柱,她面露奇怪之色,小心翼翼的问:“这位公子,我,我打疼你了吗?”

任韶扬一挑眉,笑道:“你可以大力点,我受得住。”

一听这话,少女脸一红,道:“对,对不住。”说着,撤掌向后退了几步。

只觉手掌被震的好痛,忍不住护手在怀,痛叫出声。

任韶扬笑道:“先歇息一下,可再别乱动,我好不容易保住你的命。”

少女只觉眼前的白袍青年,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莫名气度,仅这么一句话,她便无法拒绝,不由得“哦”了一声,乖乖的在火堆旁坐下。

任韶扬看向少女,她双颊如火,在火光映衬下,更添娇艳。

少女见任韶扬看着自己,不由得手足无措,低声道:“是,是公子救了我么?”

“是。”任韶扬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心不在焉,神情沮丧失落的应道:“我叫阿雪”

“阿雪?”任韶扬听罢,缓缓露出开怀笑容,“看来我来得很及时!”

“欸?”

阿雪一呆,不知道如何回答,过了半响,才问:“还没问公子尊姓大名?”

任韶扬取下烤好的獐子,随手一挥,就听噌噌声响,獐子变成了整整齐齐的肉块,他将肉块放在一块石板上,随手一指。

“吃。”

阿雪目瞪口呆地看着任韶扬的动作,只觉极讲究,心中暗道:“这,这是哪家的公子哥?”

听到任韶扬说吃的时候,阿雪不敢怠慢,急急抓了一块放入嘴里。

霎时间,圆脸少女开心的眯起眼睛。

只觉口中烤肉油脂丰富,肉质细嫩,好吃极了。

任韶扬原本厨艺稀烂,之前给小叫花烤肉,便总是半生不熟。

不过自他修成“目明式”之后,身体协调、节奏掌控都大为不同。直观的表现就在于动手能力、招式修炼、功法参悟都有了极大的提升。

可以说真正从一个“常人之姿”变成了“天纵之才”。

所以,小小的一份烤肉,烤的美味无比,也就顺理成章了。

任韶扬拈了块烤肉放到嘴里大嚼:“我叫任韶扬,江湖人称‘屠夫’。”

“屠夫?”阿雪啊呦惊呼一声,然后扑哧笑道:“公子如此威仪,怎么会有这个匪.”那两个字终归说不出口。

“匪号是吧?”任韶扬笑道,“这外号倒是没起错,我当年在大漠纵横千百里,杀得那群马匪盗贼哭爹喊娘,手下人命何止千百条?说句‘屠夫’不为过。”

阿雪惊道:“你你真的杀了那么多人?”

任韶扬点点头:“我不喜欢骗人。”

阿雪轻轻叹了口气:“任公子真是不同凡响。”说着,她又问道,“您,刚刚为何说来救我?”

任韶扬拈了块肉递给她,阿雪红着脸接过,道声谢。

“我不想你死。”

阿雪一愣,说道:“这就是原因?”

任韶扬哈哈一笑:“我不想一个很美好的人死去,难道不能算原因吗?”

阿雪呆了呆,指着自己,有些脸红道:“啊?你,你说的是我吗?”

任韶扬笑道:“是啊。”

阿雪呆呆地问道:“可我们并不认识啊。”

任韶扬道:“其实我很早就认识你,只是你不认识我而已。”

阿雪眨了眨眼睛。

“不只是你,梁萧、花晓霜、柳莺莺、花生等人,我从小都认识,并将他们当作了朋友。”

任韶扬看向垂下螓首不知道想什么的阿雪,轻声道:“所以,我认识你,把你当朋友,要救你,这有问题么?”

阿雪有些晕头转向。

可她虽不明其理,却还是能觉察出来面前白袍对她的亲近。

真就像好久不见的老朋友一般。

阿雪摇了摇头,认真地说道:“我不太懂,可我信你!”

“哈哈哈!”任韶扬大笑一声,“果然不愧是阿雪,和我妹妹一样可爱!”

阿雪也不由得莞尔一笑,然后柔声道:“任公子,接下来你要做什么?”

“叫我任大哥就行。”任韶扬一摆手,然后拈了块烤肉给她,“我嘛,来到此地首要目的,是为了救你。”

阿雪想了想,有些期待,有些迟疑,却还是问道:“那,那您能否也救救哥哥?”

任韶扬看着她,笑道:“这是我第二个目的!”

阿雪惊喜道:“真的么?”

任韶扬道:“梁萧死了,你能独活?”

阿雪理所应该道:“当然不会!”

任韶扬道:“所以,为了救你,我便要救他。”

阿雪听明白了,当下就要起身:“任大哥,我陪你一起去救人。”

任韶扬笑了笑:“别着急,先吃饱了再说。”

阿雪听他一说,也觉得腹中饥饿,于是主动拈了块肉递送给他,忽闪着大眼睛:“任大哥,您吃!”

任韶扬点点头,接了过来。

二人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将整个獐子吃的干净。

也许是一天没吃饭,吃的急了,阿雪被呛得直咳嗽。

任韶扬见状,解过腰间的水囊递给她。

阿雪双颊微红,轻声道:“啊,谢谢任大哥!”偷偷看了任韶扬几眼,便接过喝了几口。

等喝完水,她有些迫不及待,只是看到任韶扬神色淡然,便按下焦急的心情,环顾一望四周:“这里在哪?”

任韶扬转头看向一侧的密林:“距离你受伤的地方有二十余里,距离梁萧的话,应该也差不多。”

说罢,叹了口气,轻声道:“阿雪,你到我身后来。”

阿雪不明所以,但她还是点点头,乖乖地走到他身后站着。

任韶扬看着前方,喝了声:“出来!”

这一声欺山凌谷,惊得倦鸟乱飞,走兽嘶吼。

“好功夫!”一声大喝传来。

只听树叶哗哗直响,黑暗中的密林里,走出一条九尺巨汉。

此人高鼻凸目,金发垂肩,持着根径约三寸的八尺铜棍。

他足下行走极快,步幅极大,不过三步,就从十余丈外来到近前。

阿雪看着这人高壮,有些动容。

任韶扬斜睨他:“说你的名字。”

巨汉狞笑一声,将长铜棍就地一戟,合手说道:“咱是钦察人忽赤因。”

他语气虽生疏,但字句却吐得甚是清楚。

任韶扬打量他一番,忽然笑道:“哦,原来是你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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