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9章 艰难的第一步(下)

在场的这些被刘钰视作大顺未来希望的这群人,此时并没有想这么多。

他们主观上,既不会关注天朝的未来,也不会关注下南洋对将来的影响,当然也不会在乎所谓的海外市场,以及由外而内诱发的改变天下的力量。

主观上毫不在乎。

他们只关心钱。能赚多少钱。

对于投资南洋贸易到底每年能分到多少年息,他们内心其实也没底。

这时候刘钰在那里看似淡然地喝着茶,这些人也和刘钰算是熟悉了,并不忌讳,一桌桌的人讨论起来。

刘钰按照土地的收益,来计算这些人内心能接受的回报率。

这些人却没有过多的考虑土地问题。

因为,大顺囤积土地确实赚钱。

但是……

大顺内部割裂的经济基础,使得囤地也不简单。

江南地区的土地兼并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但是土地一旦超过了二三百亩之后,想从这些拥有二三百亩土地的人手里买地,就很难了。

人家基本上不会卖。

而为数不多的小农,他们确实会破产、确实有时候缺钱不得不卖地。

然而,他们的地又不是连成一片的。这家卖个三分地、那家卖个五分地,一小块一小块的。

囤地也不是不能囤,但是东边一小块、西边一小块,管起来麻烦不说,只说手里这么多的银子是否能一次性买那么多银子的土地?

如果不能,这些银子本身就是死的。

大片的土地、田庄之类的,拥有者自己手里也并不缺钱,在土地回报率这么高的情况下,在大地主、大田庄所有者没有破产之虞的情况下,也很难买到手。

这就好比手里的一万两白银,理论上,全部买地,每年40%的回报率,能赚四千两。

可是,现实里,可能这一万两白银,却只有三千两银子的土地卖。剩下的七千两,只是理论上买地的回报率更高。

理论和现实的矛盾之下,使得他们并没有如刘钰所担忧的那样,准备张口就来个至少20%的回报率。

林允文更是和一桌上的人谈到了另一个问题。

“如今朝廷每年赈济救灾的钱,越发多了。朝廷手里有钱,这赈灾也就能多花了。”

“加之如今海运昌盛,从辽东到广东,船只往来,若走黑水洋,月内即到。”

“即便遇到天灾,倭国的米、辽东的麦、暹罗的米,皆可转运。这几年米价很是稳定,甚至一些地方的米价因着南洋米的进入而日贱。加之天灾朝廷以米赈灾,寻常人家若非万不得已,也难将土地售卖。”

“加之在这里买地不很好买,大部分土地都已阡陌相连轮不到我们了。剩下的,便是小块小块的,也不甚有什么滋味。”

“若是日后朝廷从南洋赚到了钱,我看若遭了灾,各地的蠲免怕也多起来。这倒是不可不考虑。”

他说的,也正是大顺南方的一些现实。

南洋是产米地,而且大米的价格还是很便宜的。

伴随着人口渐多,朝廷对大米多采取免税的政策。

加之松江等地的海关,管理日严,克扣勒索之类的事虽也有,但终究和以前相比少了许多。

海运的低成本、航海术的进步,使得大顺终于有了“河西荒、则移河东之粮”的能力。

虽然大顺这边赈灾,基本上就是上面拨十两,层层贪污、克扣之后,真正到饥民手里的,也就一两。

但是。

内地地区,交通运输不便;沿海地区,大顺海运逐渐进步。这就导致了同样是十两银子剩一两,但是内地地区要买高价米粮;而沿海地区,可以买便宜的暹罗米辽东麦。

同样的被克扣贪污只剩下一两的银子,赈灾效果可就差远去了。

再因着大顺特殊的“以史为鉴”,尤其是对明末之事的深刻记忆,使得大顺在赈灾上还是稍微舍得花钱的。

这几年也没什么大灾,自从刘钰去日本“雪中送炭”的那场波及日本和中国东部的大灾之后,大顺也没有出现过超大规模的饥荒。

基本上算是风调雨顺的几年,而且伴随着海外贸易的兴起,一些人开始种植经济作物,卖了经济作物再用钱买暹罗米、辽东麦吃。

即便仅限于经济非常发达的地区,可这种状况一旦出现,就是不可逆转的。

加之那些施行海运漕米的省份,也省去了许多运输漕米的徭役。百姓不怕税,却怕役,税最多破产、役却能倾家荡产。

总的来看,大顺航海术的进步,海运兴起的现实,以及即将对南洋全面控制的局势,似乎让很多问题可以暂时压制住。

在这些问题之外,还有一个更特殊的情况,那就是松江等地的资本,也是过剩的。

不管是放高利贷、开当铺、买地等,其实早已经饱和。

不是不赚钱,而是放贷的、开当铺的、或者买地的,能干的早就干了,没有什么太大的扩容的空间了。

就类似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谁都知道,若能投股荷兰东印度公司,拿18%的年息,好得很。但问题是,你没机会挤进去。

大量富集的资本,在松江府,也处在这样一种微妙的过剩状态。

说松江的这些人,是新兴阶层,并不是说他们是大顺这个时代才出现的。

在大顺之前,这种做买卖的豪商、搞走私贸易的大商人,便有不少。

但明末时候,即便是海贼王郑芝龙,思维方式依旧是“招安、买地、囤地、衣锦还乡、子孙国子监读书、宗族兴盛”。

可这几年,伴随着各种股份制公司的兴起、伴随着对日贸易的高额利润、伴随着大顺朝廷对商人居然也表现出一种似乎要讲道理的样子。

这些身份和前朝那些豪商差不多的人,思维方式渐渐出现了变化。

他们也买地。

但一般就是买个千八百亩的,做一旦投资失败之后的子孙基业。

剩余的钱,则是尽可能找一些投资方向,赚取商业的股息。

人还是那群人,可随着经济基础的逐渐改变,人的思维方式也渐渐变动。就像是二百年前的荷兰、一百五十年前的英国,也有过这样的一个类似的阶段,行为惯性慢慢转变的阶段。

加之大量的资本富集,高回报率的诸如囤地放高利贷之类没有多少扩容空间,使得这些人对于此番下南洋的股息回报率期待,并没有刘钰担忧的那么高。

他们逐渐意识到了,钱动起来才是钱。不动起来,就是一堆放在库房、地窖里的银子,不会减少,但也不会增加。

这种意识,便是将手里的银子,逐渐看成资本的过程。

银子还是那些银子。

动起来后,便成了资产者手里的资本;不动起来,那就是地主家地窖里的银堆。

一众人讨论之后,有人便道:“鲸侯所言的回报率,自是扣除了驻军、缉私所需费用的。”

“只说这驻军的钱,该不该咱们花,这事儿虽值得讨论。但若是这回报率早已扣除,对咱们来说也就只能是值得嘴上论一论了,并无什么实际的用处。”

“既是这样,无非就是相当于咱们往外贷款。贷了款的人做什么用,和咱们无关。咱们只要能按时收回利息即可?”

这些人不少都是对日贸易公司的股东,对于这种股份制公司的责任、内部权利等,还是有所了解的。

他们当然知道这和往外放贷不是一回事,自己投了股,按理说也要有知情权、决策权才是。

然而,他们也认识到,南洋和日本不一样。

这里面还涉及到军队、舰队、政府、征税、垄断、统治等等事情。

若说按道理,出了钱,就该有决策权,以大顺这两千年的集权惯性来说,他们下意识地就觉得纯粹扯淡,怎么可能?

怎么敢这么想?

如此一来,他们对南洋贸易募集股金的理解,更像是大顺发行的“国债”。

顺着这个思路妄下讨论,他们实际上就把这个问题理解成了另一个问题。

即:在松江府若发行国债,朝廷给多少利息,他们愿意接受?

在刘钰这些年的信誉加成下,在朝廷这几年还没有割肉放血的情况下,这就是个纯粹的、单纯的经济上的考量了。

大顺松江府的这些新兴阶层,可以让大顺以什么样的利率,借到本国的国债?

一众人一番讨论之后,得出了一个基本上算是比较一致的数目。

“15%”。

对此,这些商人们也有自己的“理由”。

有人道:“昔者,王荆公行青苗之法,20%的利息。在一些地方,可称善政。”

“然,这20%的利息,亦非一年的利息。”

“正月三十之前,申请夏粮贷款。五月三十之前,就得偿还。”

“虽说一般的农户,只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需要贷款,五月还、还是正月还,区别不大,反正都只能靠卖粮食还。”

“但是,真算起来,正月借款、五月还款,利息20%。这按一年算,就是45%的利息,对吧?”

“既说一年45%的利息,即可称之为善政、仁政。如此算来,我们收15%的利息,着实不高。”

“朝廷有法令,放贷之息,以三分利为上限。我等折半,亦不为过。”

“若是再少,便没甚么滋味了。”

按照他们的误解,将特殊的、国家管控军政权力的股份制公司,扭曲成为了国债的理解。

他们觉得,15%的年息,亦算是给足了朝廷、给足了鲸侯面子。

大部分人都这个数目,也都算是可以接受。

朝廷真要下南洋,肯定是要用大笔银子的,大额数目下,若真能保证每年15%的利息,以现在的环境和局势,可算是他们能接受的底线了。

(本章完)

第780章 抓与放

“15%?”

给的两刻钟时间一到,这些商贾们给出了刘钰回答。

刘钰面无表情,不惊不喜,依旧是慢斯条理地喝着茶。

这些年在官场上厮混,这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和那些大顺的职业官僚是没法比,但多多少少也有了那么一点本事。

既像是反问、又像是自问的一句话后,周围便鸦雀无声,都在等着刘钰下一步的回复。

其实刘钰内心是很高兴的。

15%的年息,虽然依旧不敢答应、不能接受。

但是,坐地起价、就地还钱,这还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嘛。

比他之前内心预估的20%,实在是低了不少,着实可喜。

半晌,这些人见刘钰也不说话,只要又将林允文推出来。

“鲸侯,我等皆以为,这下南洋的事,涉及太多。军、政都非我等商贾所能涉足。”

“是以皆以朝廷为准。”

“以15%之年息,已算是我等回报朝廷。”

“不管是民间借贷、亦或是国朝法令,三分利亦可接受,这二分利极为善贷。我等取一分五之利,足见我等真心。”

刘钰对这番话还是点了点头。确实,15%的年息,放在大顺,真的是绝对的低息了。

朝廷规定的最高利息是30%,大顺承明律,但大顺或者大明的法律,尤其是关系到贷款这种经济问题的,在基层其实就是个屁。

就算是两家都有势力,也有空子可钻。

就像是阿拉伯地区,按照教法,是不能放贷的。

但是,我不放贷,我借给你十块钱,但我只给你七块钱。你还钱的时候还我十块、借据上也是十块,我一分钱利息都没收你的,这怎么能算是放贷呢?

类似的办法,全世界通用。

无非大顺这边,因着有法律;中东那边,有经书;西欧那边,有经院哲学可以把利息解释成风险收益金……

都差毬不多。

中国为什么有九出十三归的说法?

因为从明朝开始,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就是三。

九出十三归,就不违法;其实是同样利率的十出十四归,理论上就违法。

这就是个标准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根本治不了。

不能拿着《大明律》或者《大顺律》,将里面的东西当成是全部的现实。

既然在现实中做事,刘钰自是承认,他们给出的15%的年息,确实算是低息了。

点头之后,刘钰又问道:“你们说的皆以朝廷为准,是什么意思?”

“呃……”

林允文一时间不该怎么回答,心道这好像也不必说。我们这些商人,难不成真的能决定朝廷往哪用兵?难不成真能决定攻伐那些南洋小国?

朝廷怎么可能给我们把控军队的机会?

南洋、西洋贸易,没有军队,怎么可能办得成?

什么叫以朝廷为准?那自然就是单纯的以朝廷为准呗。

沉默后,刘钰道:“要以朝廷为准,这么说,对也不对。”

“说对,朝廷的法律、规矩、制度,当然是要遵守的。”

“可说起来,这南洋贸易,朝廷又不是专营官办。只要守法律、按规矩做事、按制度做事,朝廷也不想伸手太多。”

“军队、政权、税收、土地政策这些东西,你们确实不能触碰。”

“但是,货栈、价格、运输、囤货……这些东西,朝廷亦不想多管。”

“做生意,没有只赚不赔的。”

“军队、政权、税收、土地之类的事,不能单纯考虑利益经济。”

“但做买卖,你们若入了股,自是股东。你们便要担风险、担责任。要出决策、定贸易,这怎么能叫一切以朝廷为准?”

“我只说,若是将来朝廷赔了钱,你们心里怨恨不?只觉得朝廷的决策不对,那朝廷就要被你们怨。”

“可若你们自己定的贸易决策,到头来赔个一塌糊涂……就像是你们自己做买卖,不是因着朝廷关卡税收赔了钱,而是自己没搞好,你们怎么也怨不到朝廷吧?”

“有些责任,朝廷不想担,也根本不想管。”

这话,说的就有些意思了。

在场的商贾们琢磨了一番,心里咂摸出一丝滋味来,心道若这么说,好像还是更类似于对日贸易公司的模式?

若是那样的话,这可就另有一番说法了。

“依着鲸侯这意思,是说朝廷管军政大权、贸易的事还是我们管?”

刘钰笑道:“废话,难不成你们觉得这是朝廷缺钱问你们借钱,你们只管收利息?”

“说句不好听的,你们觉得15%的利息,亦算是给足了朝廷体面。可实际上,朝廷真想借钱,在欧罗巴,不说5%,至少百分之七八的利息,还是可以借到钱的。”

“天朝上国之名、地大物博之蕴,加之欧罗巴人多年的鼓吹,信誉足够,没人会怀疑朝廷还不上这个钱吧?”

“如今时代变了。至少,上层的时代变了。”

“各省的小农,感觉不到。他们也不可能跑到欧洲去借钱。”

“但朝廷几次三番出访欧洲,你们以为还是只能问你们借钱、助捐的时代了?”

“就不说朝廷之前在欧罗巴的名声,只说这下南洋的大利,若在欧罗巴借钱,更是金字招牌。当年英国的南海公司、法国的密西西比公司,随随便便就能筹到几百万两,这还只是空架子。”

“朝廷下南洋,可是实实在在的。荷兰人在南洋取利百年,更是人尽皆知。朝廷真要彻底官办,哪会问你们借钱?”

这番略带一丝要挟的话,在场的人多数对此还是相信的。

他们之前就和西洋人多有贸易,就算是西洋人在这边有商馆,可搞货还是需要大顺的本地商人。

他们对西洋国家的一些事,尤其是诸如贷款、募股、分红之类的事,这些年也询问了不少。

确实,那边的利息,尤其是大额的、国家出面借钱的利息,确实不高,比他们觉得给足朝廷颜面的15%低得多。

时代真的变了。

小农确实感觉不到变化,世界还是周身附近三十里内。

但大顺官方的很多事,已经不再是局限在天朝之内了。

包括,借钱。

这话真正的杀伤力,还在于那句“朝廷真要官办,哪会问你们借钱”。

这话,既是说,朝廷这一次不是问你们借钱的,你们不用给朝廷面子,朝廷也不屑于要这个面子。

也是说,真要是朝廷准备官办,是真的不缺钱,你们不要觉得缺了你们就办不成。

要挟之后,刘钰又道:“朝廷的意思,是说日后这南洋贸易,商归商、官归官。”

“何谓商?何谓官?这个想来我也不必说的太清楚,你们自己心里也该有数。哪些是商、哪些是商不该碰的,你们心里其实也有谱。”

“便是说,这西洋贸易公司,是双重结构。”

“有朝廷的督办,也有你们股东的董事会。涉及到军政征伐事的,董事会要通过朝廷督办。”

“朝廷督办审核通过后,上报朝廷。”

“朝廷出兵,按照标价,从公司的账目里扣除。”

“定出规矩。比如说,这士兵作战的军饷、赏钱、抚恤等。作战规模大小、人数、作战时间、消耗的火药炮弹等,都写明账目。”

“该多少钱,就多少钱。”

“至于说收购定价、建设货栈、建造多少商船这些,这就是你们董事会的事了。”

“不过,前期的话,朝廷的督办要管的宽一些。以六年为限吧。”

“一来你们对西洋局势尚不十分了解、二来你们对南洋的事所知亦不算太多。朝廷先派一督办,既为官方督办,亦为朝廷这边所出股本的董事。前期先把规矩定下来,待数年之后,木已成舟,便将督办和董事会分开。”

“日后还是要按规矩办事的。”

“但规矩本身,还是要和你们这些股东商量的。每年的账目,也会按时公开。”

“我之所以要让你们出个底线,便是因着前期朝廷督办,万事开头难。到时候,达不到你们的心理预期,怕是要出乱子。”

“等到日后过渡期一过,贸易这边就是你们自己的问题了。出了事,赔了钱,董事会负责、股东承担,朝廷干干净净不担责任。赚了钱、朝廷也不眼红,你们只要按规矩缴税便是。”

大顺搞得这一套东西,有些新鲜,有点像是1774和1776年法案之后的英国东印度公司。

政治军事和商业分开。

政府任命总督,总督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绕开委员会和董事会做决定。而且总督兼任驻军总司令。

虽然像,但因为国情的差别,里子里完全不一样。

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一个从根本不受政府监管、到逐渐爆发了内部危机不得不求助政府、政府最终往里面掺沙子最终控制的过程。

大顺这边,则是彻底反过来。大顺这边,完全受政府监管甚至官办是常态,而刘钰要做的,恰恰是削弱朝廷对商贾阶层的全面控制。

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从创立之初,为了让商人阶层放心,其口号便是“公司绝对不会雇佣任何一个政客、绝对不会允许政府人员进入公司、也绝对不会允许政府对公司的任何管辖”。

包括在印度打仗的兵,都是公司自己的雇佣兵,而不是英国政府的军队。

但给资本无限的权力,结果就是吃人不吐骨头,彻底玩崩,最终不得不政府监管。

大顺这边,谁也不敢喊类似于的东印度公司成立之初的口号,那除非是活得不耐烦了。

对英国政府来说,做的是“花一百五十年时间,将一个完全不受政府监管的东印度公司、变成一个政府和董事会双重决策的公司、再到完全废掉东印度公司”。

而对刘钰来说,要做的是“花足够的时间,将大顺这边完全官办垄断的形式,‘退化’为政府和董事会双重决策的公司”。

这是两边不同的国情所决定的。

以英国的国情来说,政府一开始就要政府监管,会把商人都吓跑。

英国之前管的太少,管的太少的结果,就是资本的短视和窒息操作。

以大顺的国情来说,朝廷一开始就只是政府监管,会把商人都吸引来。

大顺之前是管的太多,管的太多的结果,就是民间资本的活力根本激发不出力量。

因着国情不同,英国要做的,是“抓”;而大顺要做的,是“放”。

朝廷“放”的这个姿态,对商人来说,非常重要。

大顺的商人,从未奢望过关系到军政的南洋问题,他们可以“公司不受政府的任何监管”。

所以这个英国花了130年时间才终于完成、让董事会相当不满、让股东们极为愤怒的监管政策。

在大顺这边,却让潜在股东们兴奋不已,感恩戴德,真真感受到了朝廷这边的诚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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