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文化产业工业化的逻辑

美洲精英们在大明本土各地参观的时候,大明本土的官方和民间报刊、广播、电视上,开始陆续放出核武器的概括性消息。

用科普的方式,说明核武器的工作原理,说明原子能技术的应用范围,说明核武器的具体威力。

通过报纸展示核爆现场拍摄的照片,通过电视展示现场的爆炸录像。

虽然民间力量很难在不引起官方注意的情况下,自己突然搞出生产核武器相关设备和原料。

但是为了以防万一,科普并不会对外公开具体的技术细节。

比如说如何提纯铀矿,如何浓缩铀235,如何生产钚239,以及如何制作和控制核弹工作。

最初,朱简烜是让礼部安排新闻媒体相关的机构去做。

但是朱简烜很快就想到,这件事情可以做个纪录片,用放电影的方式去宣传,前世的记忆中有类似的东西。

不过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朱简烜发现自己无从着手。

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排人员,怎么做总体规划。

这事儿应该归礼部管吗?直接从教坊司找演员?还是从民间的戏班子和电影公司去找呢?

朱简烜这么考虑的时候,再次想到了自己以前考虑过的一个问题。

朱简烜这些年来已经逐渐意识到,大明的工业体系似乎还缺少非常重要的一环。

前世自己的国家也尚未成熟的产业。

那就是文化艺术产业,包括文学艺术、音乐影视、体育竞技等等。

这些产业属于第三产业的精华,也是社会治理上的重要辅助工具,是舆论掌控的关键工具。

因为属于第三产业,所以这些行业的大发展,前提是基本工业化全面完成。

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已经得到了满足,精神层面的需求开始变得强烈起来,对于文化娱乐产业自然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有了持续的需求就会出现相应的产业,就会有人去钻研满足这些需求的方法。

但是,市场和技术以及产业本身,却并不会自发的快速发展成熟。

自然状态下的产业发展通常是曲折的。

一个产业成熟之前,产业内的技术的起源和出现,通常来源于个人的兴趣和灵感。

通常人们会觉得圈子小的时候,圈子内的环境大多比较纯粹而简单。

因为单纯为了爱好和兴趣去创作的人的比例更大。

但是技术的延续和成熟以及推广,除了持续存在的强烈需求之外,更重要的驱动力是由此产生的实际利益。

通常圈子扩大之后,通常老人就会觉得环境变了,变得混乱而充满了铜臭味。

因为因为利益驱动是持久而且现实的,就算是当事人的兴趣衰退了,也有极大概率为了利润而继续生产作品。

而单纯兴趣驱动会被种种现实原因打断。

为爱发电的人会陆续退出,为了利益并以此谋生的人会不断增多,兴趣和工作的比例会逐渐逆转。

小圈子变成了产业,主要驱动力也从兴趣变成了利益。

若是圈内和业内没有合理的规则约束,没有任何强制力量维持相对合理的秩序,任由行业本身完全自由的野蛮生长。

那这个圈子以及对应的产业和市场,多半也不会有多么健康和谐的环境。

关键是,未必会像朱简烜这种统治者希望的那样发展,甚至可能会出现各种病态和极端扭曲的情况。

比如将利益导向提高到极限,互相攻击和破坏式的恶性竞争规模扩展到整个行业。

通常情况下,这种病态和扭曲的市场,只有遭遇了巨大挫折的时候,例如现实游戏史上的雅达利大崩溃。

行业内的人才会意识到,继续这样胡搞下去的话,整个产业都要完蛋了,所有人都要失业。

到了那个时候,才会有人出面或者共同约定一些基本的原则,以避免再次发生全行业的大崩溃。

有了基本原则之后,行业可能会迎来重生,也有可能在重生后,再次出现新的问题。

比如会有新加入的厂商,不计后果的突破基本原则,引发新一轮崩溃。

没有约束的行业中,会在这样的重生和毁灭中逐渐成熟,最终呈现出螺旋上升的轨迹。

如果有人主动做出引导,那么行业就有机会跳过一些螺旋弯道,更快的走向相对健康成熟的方向。

朱简烜觉得,自己有必要主动干涉和引导,推动大明的文化艺术产业的健康发展。

让大明的文化艺术产业尽快实现现代化的工业化。

就算是在自己离开之后,这个产业失去了强力的管控,发生了大规模的崩溃和倒退。

在崩盘之后重建的速度也会更快,螺旋轨迹会从更高的位置开始。

产业内的人会回想起自己订立的规则,会主动的找回自己现在引导和建立的框架规则。

不过文化艺术产业的现代化和工业化是非常抽象的事情。

在朱简烜前世的世界上,到了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也只有那么少数几个典型的代表可以参考。

美国的电影产业和篮球等四大联赛运动,欧洲和美国的纪录片以及足球运动产业,日本的漫画和动画以及流行音乐。

中国的文化艺术产业方面,勉强算是实现工业化的产业应该只有网文了。

一个行业是处于手工业时代,还是已经进入了工业化时代,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参考标准。

就是看行业内的人员和产品的分布,是哑铃型的还是金字塔型的。

如果呈金字塔型分布就是工业产业。

最顶层的人员和作品可能也不会特别多,因为顶级的人员和作品都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但只要稍微放低标准,人员和作品的数量就会迅速增加,会随着标准的降低而迅速膨胀,标准高低与数量大致成反比分布。

处于水平线以上的产品数量足够多,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人的实际需求。

行业内的人员有相对合理的升级路径,可以在行业内的按部就班的经营扩圈,稳定的增加自己的受众范围。

人员和产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就能进入什么样的环境。

想要继续晋升的话,应该向什么样的人学习,应该掌握哪些能力和技能,都有相对清晰的方法和路径。

就算是没有突然性的意外火爆,也能按部就班的取得水平线以上的成就。

如果呈哑铃型分布就是手工业产业。

最顶级的人员和作品也会出现,但降低标准之后并不能得到更多的人员和作品,甚至可能会反而迅速减少了。

最底层的人员和作品当然会非常多。

但人员的能力无法满足行业需求,甚至当事人没有办法以此为生,他们可能一分钱都赚不到。

作品的质量也极为低下,无法满足绝大部分用户。

行业内的人,不知道怎么样进入更高的层级,不知道怎么样做出更好的作品。

寄希望于不可控的意外事件,或者成功人士的直接提携,通过不正常的巨大曝光手段去强行推广。

比如说流浪地球的层面以下,能找到的质量比流浪地球稍低一些,但是总体水平在及格线以上的科幻片有哪些?

应该说几乎没有,根本就找不到。

但是在网文行业,最顶级的作品当然有,稍微降低一些标准的话,数量也会迅速膨胀起来。

按照读者数量和影响力从高到低,作者和作品数量就是越来越多的。

真正进入行业内的作者,基本都知道要有什么样的能力,才会得到大概什么规模的读者和订阅。

一本书写出三到五万字的时候,就能大致评估未来的成绩和收入了。

与此同时,就和基础工业可能会衰退一样,文化艺术行业的生产模式同样可能会衰退。

一旦行业内的作品和人员出现明显的断层式分布,就差不多要衰退了。

因为那样产业内的人员就失去了平滑的晋升路径。

要么一飞冲天火爆,要么路边一条,直接无人问津,没有作为支柱的中间层了。

手工业模式的产业,也可能显得非常繁荣。

只要需求足够强大,就会有足够多的作品,但是高水平作品的产出并不稳定,依赖于从业者的个人天赋。

同时会出现少量精英成员垄断大部分市场的情况。

朱简烜觉得,自己应该至少把文化产业工业化的架子搭起来,把各个产业的基本底线规则建立起来。

未来的子孙除非遇到重大变故,应该不敢随意更改自己明确提出的规则。

要搞文化产业工业化,基础是有足够的高水平的从业人员,然后是有完善的培养体系和市场环境。

要有专门的成熟的数量足够多的学校,这些学校还要能招到水平足够的学生。

前世的足球水平差到离谱,根本原因还是没有好学生。

足球是一种典型的团队运动。

团队运动不是体能就行了的,球员和教练都是要有脑子的,都是要知道互相配合把事情做好的。

人和人的脑子真的是有差距的。

身体素质上的差距,还能通过后天的锻炼尽可能弥补,智商差距很难弥补。

由于绝对的理工优先环境,文科生都是理科挑剩下的学生,体育生和艺术生又是文科再次挑剩下的。

大部分体育生和艺术生,只是因为文理科都学不好,才去这些方面去捞偏门的。

这样出来的文艺人员和体育运动员们,要是还能有足够高的总体水平,那才是真的意外事件,干不好才是正常现象。

普通学生在高中和大学这个阶段,经历了至少三波筛选,学习能力稍微好点的都被筛走了。

剩下的这些进了演艺圈,他们能干出什么事情来,都不算奇怪。

文学创作和新闻媒体行业也是一样的环境,被低水平的人员填满的原因是因为好学生都不往这边发展。

因为这些圈子的总体水平低下恶劣,可能会给普通民众造成很差的观感。

有点能力的学生更不想去从事这些行业。

比如说“学新闻学学的”这种认知已经形成,以后新闻圈极大概率会变得更差。

大锅饭时代的文化艺术圈的表现似乎更好,关键原因是因为刚刚发生了社会革命,下九流的戏子已经变成了艺术家。

同时在国家兜底并提供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好学生可以单纯因为喜好就去这些行业内学习和发展。

旧社会的文化艺术产业水平似乎也还行,可能是因为社会革命之前,好学生也没有更好的出路,只能在能接触到的地方卷。

拉美的普通百姓没有什么好的出路可选,去卷足球成了明星之后才有可能跨越阶级。

美国的大部分黑人在社会上也没有好的出路,打篮球能为他们提供一个跨越阶级的可能性,自然就会有黑人疯狂的卷。

在社会有其他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下,社会总体认知中文化艺术不是好出路的情况下。

文化艺术产业大抵都不会有什么美好的未来。

流浪地球下面会出现上海堡垒和长城,却没有出现几个及格线以上的科幻改编。

因为流浪地球的导演和团队,自己学习掌握了足够的电影技术之后,也没办法分身去同时创作多部类似的作品。

他们也没有机会迅速带出一批学生去做类似的作品。

就算是他们不再拍电影而是开学校授课,解决不了好生源不当艺术生的问题,同样没办法扩大工业电影产业。

流浪地球也许能掌握“工业电影手段”,但在技术传承上却仍然是手工业模式的。

少数人依靠自己的天赋,通过自学和交流的方式,掌握了颇为领先的技术,而不是直接从行业内找到了一批合格的人员。

如果不建设学校授课的话,他们就只能在公司内师傅带徒弟,从理科的好生源里面拉人转行。

就算是社会上有大量的富裕家庭,部分家庭成员完全不需要自己赚钱也能衣食无忧,可以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他们也会面对更多的以此为生的群体的竞争,甚至是恶行竞争乃至直接攻击和破坏。

参考这些经验和分析,现在的大明应该怎么做呢?

现在的大明,并没有经历广泛的社会革命,戏子还是下九流的社会地位,写剧本也仍然不是什么光鲜职业。

大明还禁止了买卖大明人为奴,还有持续的海外开拓和工业化吸收人口。

民间工厂也提供了海量的工作岗位。

据朱简烜所知,现在大明的“演艺圈”里面,有大量的日本人和朝鲜人。

已经很少有大明人去演戏了。

朱简烜思来想去,感觉在大明现在的环境下,直接把戏子变成艺术家,似乎不合适也很难落实。

演艺圈的事情可以参考前世封建残余浓厚的日本。

参考日本人几十年来卷出来的标准,把一张唱片的销售分成,给词曲作者保底两成的收益,给演唱者一成以下甚至一分。

演艺公司、唱片公司、销售店铺三方分剩下的七成左右,但要承担所有的成本和风险。

同时,把现场的表演的相关收入的大部分给表演者。

把创作者和表演者的收益分开,让创作者依靠唱片销售分成赚钱,卖的多就能赚得多,同时无论如何也不会亏。

让表演者依靠表演本身赚钱,去卷表演拉拢观众来买门票。

朝廷可以保障表演者的基本人身权益,但不必甚至不能主动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他们只要有与普通人相同的基本人身权利,就会自然而然的因为实际影响力而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

若是主动提高的话,会让他们的地位变得虚高。

他们可以单纯靠影响力赚钱,出名之后只要出面参加活动就能赚钱,而不必依靠持续的表演本身获取收入。

他们就会用尽一切手段出名,而不是在表演本身上下功夫。

但要尽可能提高创作者的地位,文化艺术产业的根基,还是创作者和作品。

没有好的作品,其他的一切都是空中楼阁。

大明现在写话本小说的人,在民间的社会地位跟朱简烜前世的网文作者差不多。

虽然仍然不是什么光鲜职业,但也已经不至于被鄙夷了。

如果遇到读者还可能受到拥戴。

自己可以进一步保障他们的利益和地位,同时再去拉高类词曲作者和影视编剧的地位。

具体做法可以是礼部出面,开办专门学校并设立管理机构,搭好产业的架子。

同时自己这个皇帝只要动动嘴,亲自参加一些相关的公开活动,那他们的地位立刻就会飞升。

毕竟,创作本来就可以是文人雅士的事情,宋元词人也有很多知名文人。

琴棋书画本来就是雅致的事情,很容易说得通。

把创作收益分成列为在职官员们可以获得的合法额外收益。

体育竞技可以依靠军队来发展,正好现在大明的战争需求空前的匮乏。

将领们都有有一定的指挥能力,士兵们也有合作能力。

可以用训练项目的名义,用现有的军队人员把各种竞技体育运动的框架搭起来。

官方定期组织比赛发奖励,吸引民间百姓也参与其中。

(本章完)

第450章 著作权和审查制度

朱简烜有了思路之后,就亲自提起笔来写一些简单的提纲,然后把内阁负责处理文件的秘书叫来。

自己按照提纲口述,让秘书敲键盘打字,把自己的要求变成文字。

经过四年多的筹备,大明的计算机性能跨越了一个新的阶段,已经能够直接通过电传控制打字机打字了。

也能通过电视机来显示文字了,可以实现输入和输出的直观显示,进入可视化操作阶段。

这一套体系中最关键的技术有两个,首先是编码规则也就是输入法的逻辑。

朱简烜同时引入了五笔和拼音两个方向,一个学习成本高但是效率也更高,一个学习成本低但是效率也更低。

在计算机性能较低的时代,无法通过复杂的程序实现辅助筛选,拼音输入法的效率与五笔的差距很大。

所以现在用上计算机的专业文字处理人员,基本都是直接选择了用五笔输入法来操作计算机。

另一个关键技术是文字的标准点阵显示方法。

用点阵来传输和表示图像和文字的方案,是朱简烜早就提出来应用在电报系统上的。

现在可以直接引入计算机系统,自然也没有什么难度。

就这样,在朱简烜的提示和指导下,迅速完成了基本的计算机办公基础框架的构建。

现在能直接处理朱简烜当初拟定的常用字表上的八千个字了。

自然也可以实现计算机办公了。

只不过当前这个市场环境下,计算机办公的成本高到了离谱的程度。

主要是实现这种电子办公的设备,是这个时代都是最为顶级的计算机,根本不是普通用户能够承担的。

用这种东西办公,就像是专门部署一套类似银行服务器的机器,单纯用来记录文字和打印。

对于绝大部分普通用户而言,他们宁愿用这些钱来雇人手打甚至手写文字。

就算是对大部分朝廷机构和地方衙门而言,也是直接雇人来手写或者用打字机手打文字的成本更低。

所以,目前除了本来对计算机本身就有需求的机构和部门,就只朱简烜的办公室、内阁和尚书台等少数几个地方,专门设置了计算机电传打字系统。

不过这个情况应该很快就会有所改观了,因为朱简烜让工程院研发的光刻系统基本完成了。

光刻机生产线已经建城,芯片生产厂也已经在建设中了。

等到有了早期光刻机和量产型的芯片厂,就将芯片生产从手工业时代推进工业生产时代。

同时能快速生产大规模集成电路,能够生产集约化的微芯片和内存芯片。

到时候能够直接处理文字的计算机,规模会缩小到后世典型的台式机的规模,也就能在朝廷官方机构普及电算和网络了。

朱简烜作为皇帝是不计成本的提前用上了传统方式。

朱简烜按照自己的提纲口述接下来的安排,首先责令教育院负责组织筹建文艺部和不同登记的文艺学校。

教育院下属的文艺部,负责研讨和总结小说、戏剧、词曲、电影等通俗文艺作品的创作知识、技巧、理论,文艺学校则负责传授这些知识和理论。

这些东西做得好的,同样可以授予生员功名,享受和普通生员也就是俗称的秀才一样的社会福利。

说明文艺部的接下来的重点研究方向,说明自己对文艺学校的设想。

重点是创作普通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

至于高雅作品,会有真正的爱好者去创造的,不需要专门的引导和协助。

然后责令刑部和礼部组织人员修订《著作权法》,说明修订的方向和原则,主要是保障创作者的权利。

同时责令商部,拟定著作权交易的制式合同,采用与著作权法相同的原则。

在此基础上,规范文艺作品审查登记制度的原则。

这个世界的大明,有崇祯皇帝留下的早期著作权保护法,内容总体上是比较完善成熟的,应该是参考现代著作权法拟定的。

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面,已经在逐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了。

不过朱简烜觉得,这个著作权保护法是有问题的,需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做一些针对性的修订。

主要是“著作权”这个描述词不太合理,这是一个典型的尽可能宽泛化的描述词,是立法者追求法条尽可能普适的结果。

由此衍生出来的还有“著作权人”,也是有着相似逻辑的过于宽泛的普适词语。

普通人看到这样的词,可能会下意识的觉得,这是在保护创作者的权利,也就是保护作家、编剧、画家、作曲、填词、歌手、演员等直接生产作品的人的权利。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个法律保护的是“拥有著作权的人”的利益。

拥有著作权的人不一定是创作者,可以是通过其他手段获得了著作权的人,可以是其他个人或者是公司组织法人。

包括继承人、雇佣创作人、定制人、出版社、演艺公司、中介公司、唱片公司等等……

很多歌手跳槽之后就不能再唱以前的歌了,就是因为歌的著作权属于唱片公司,而不是属于唱歌的人。

作为立法者,似乎应该保持绝对中立的立场,兼顾创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共同权利,包括这些公司组织的权利。

无论是当事人自己创作,获得了理所当然的著作权,还是通过合同授权得到了著作权,都要一视同仁的保护。

但是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普通创作者个人,相对这些运营公司组织而言,谈判地位都是明显弱势的。

对待谈判地位不对等的双方,管理者还要绝对中立,绝对公平的管理,实际上就是不公正。

就像裁判对一个壮汉和一个小孩说,你们两个可以在不受他人干涉的擂台上公平对抗,我会保持绝对公平的态度来裁决。

那就是让壮汉随意欺负小孩而已,只是单方面的口头公平而已。

看似公允的保护所有“著作权人”权利的法律条文,绝大部分时候就是在保护著作权运营公司的权利。

“权利”的内涵也不只是金钱利益,同时也包括对作品内容的掌控权,包括作品内容和思想不被随意篡改的权利。

对著作权人一视同仁的保护,同时导致创作者失去了衍生作品改编中的话语权,一旦改编许可放出去就无法再做直接影响。

被理科和文科筛选了两次,剩下来的艺术生通常又有“自己的想法”,对艺术有“自己的理解”。

喜欢通过略微改动别人的作品,表达自己的与众不同的“深邃”思想。

就连金庸这种作者,都会看到完全无法接受的“改编”,能做的事情也只是“后续不再合作”。

就算是刘慈欣这种作者,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艺画开天瞎搞。

甄嬛传本来是一个架空朝代的小说,硬是要把时间线确定到清朝去,要放到雍正身上去演。

所以朱简烜要在原有的著作权法的基础上,添加专门的创作者权利保障条款。

但就算是法律上有了保障条款,民间公司也会通过专业的法务拟定格式合同,堆满对公司最有利的霸王条款。

所以有了法律兜底,还要有官方的格式合同,做更加细致的限制,也方便官员处理纠纷。

在此基础上,还要完善文艺作品的内容审查登记制度。

崇祯朝以前,大明没有统一的文艺作品审查制度,都是遇到了影响格外恶劣的作品,才会专门去查禁具体的作品本身。

民间百姓只要有能力,都可以去自己写书刊印,并没有人专门去管理这种事情。

到了崇祯朝的时候,崇祯皇帝尝试订立审查标准,准备搞先审后发的制度,但最终没有落实。

原因也很简单,任何行政事务都是有代价的,相关人员和机构的设立和维持,都是一笔无法规避的开销。

一项新的行政事务能不能实现和维持,关键还是要看成本和收益是否划算。

崇祯时期的大明,连司法独立设想都没能落实,更不要说文艺作品审核这种无关大局的事情了。

让全大明的所有出版商,把要印刷的东西先印出来一份送到衙门,在衙门雇佣一大批读书人,专门审阅这些东西。

对于农业时代的大明而言,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却要花费一笔异常庞大的资金。

所以这件事情自然是无法落实的,就算是崇祯皇帝强行推行下去,也会因为资金和人员问题而无法维持。

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现在大明的工业化已经完成,关键是已经有了电控排版和打印技术。

条件已经成熟了,朱简烜现在就是要把审查制度拿出来,完善之后并实施。

现代国家都有文艺作品审查制度,区别仅仅是审查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负责审查的机构之间的不同。

欧美的主要审查机构是民间的,是欧美中世纪开始流行的行业自治协会。

由主要出版发行商组成一个委员会,共同负责拟定作品审查的标准和方式,并负责审查所有待出版的作品。

他们做的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分级,给所有作品一个适宜年龄指标。

但是,有作品分级系统,并不代表所有任何作品都能发布,欧美的分级体系中都有“拒绝分级”的档次。

既然拿不到评级,那行业内的正规出版商都不会发行,也就无法公开销售。

但除非内容本身已经违法了,否则也不会有人专门去查禁,当事人可以自己想办法传播。

这其实与东方是一样的,都是作品不通过审核,就无法公开发行销售,但当事人自己可以想办法传播。

但若是作品内容本身也已经违法了,那也会被官方的管理机构查禁。

本来无法通过审核和分级的作品,内容有多诡异也是可想而知的,想要完全不违法还真的不容易。

不过由于审查是私人机构负责的,所以很容易出现倾向性。

委员会内成员公司发行的出版物,与其他普通出版商发行的出版物,审查的时候采用的标准可能并不完全相同。

同时分级可以作为甩锅的“免责条款”。

声明他们已经在最为明显的地方,标明了作品适合多大年龄的人使用,家长没有管好孩子引发的问题与他们无关。

前世世界各国的审查方式和操作都可以借鉴。

比如说分级制度就可以参考,但是也肯定不能直接照搬。

在大明的行政体系中,审查和管理的权力,不可能授权给民间组织去做,只能由朝廷部门设立的机构负责。

由于权力和职责不同,大明朝廷的相应机构,不应该把分级当做免责条款。

不能单纯履行告知义务,而是应该给不同级别的作品,做出不同的传播和使用限制。

对于不适合儿童使用的作品,不能在儿童会出现的地方做公开宣传。

评级较高的作品,也不能在黄金时间段宣传和播映。

版号制度也可以用,但是管控的标准不必做到前世本国那么严格,权力可以下放到省甚至是府,而不是全挤在中央朝廷。

要营造相对宽松自由的创作环境,但也不能像日本和欧美那样宽松,不能只有掩耳盗铃式的警告和提醒。

拟定审查分级申请的大体处理流程,拟定官方的的审查申请登记表。

若是影视类作品,其原始创作者和改编者以及主要的表演者,都要和制片人和导演在现场在申请登记表签字确认。

这个过程是要求他们对他们自己的的作品负责,同时也是在保障原始创作者和改编编剧的地位。

让他们在官方提供的平台上,获得与导演和主演相同的地位甚至话语权。

同时也是最后给再他们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机会。

如果原始创作者不签字,那作品就无法进入审核流程,自然也就无法公开发行了。

对于原始创作者而言,能在签了授权协议之后再次获得基本的话语权,让不符合自己本意的改编无法公开传播。

反过来要求改编者尊重原始创作者的意见,而不敢直接无视。

否则就算是改编完成了也无法过审,导演和制片商前期的投资都要打水漂。

前世的典型问题,授权合同签署之后,原作者就完全失去话语权的情况,应该会有所降低。

编剧等改编者,也能在这个环节展示自己的存在,而不会被导演和主演完全忽视。

让编剧成为剧组中非常重要的一员,而不是单纯负责展现导演的意志。

这样的多头签字制度,很可能也会限制参与者的规模。

最好的结果是导演和编剧是一个人,或者编剧和原作者是同一个人,这样都能少一个人去签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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