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质问!检方被干沉默了!

案件苏白已经了解过了。

这个案件不是太复杂。

并且,委托人的诉求相对简单.是一个比较容易的庭审。

只要进行减刑的判决就可以了。

还是那句话。

在庭审上,需要尽力完成委托人的诉讼申请!

苏白把李雪珍喊进了办公室,一起将孙涵送过来的资料,进行了整理。

整理完毕。

苏白深吸了口气,目前的材料和所有的开庭手续都已经整理完毕了。

现在只需要等到着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了。

王博的这个案子,法院方面一直没有给一个明确的开庭日期。

苏白去过好几次,孙涵也打过很多电话。

最终,在经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法院方面给了一个准确的开庭时间。

王博的公司地址和户籍地是在上都。

本案是由上都中级法院进行的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前夕。

上都。

有几家视频公司的法务和高管,特意赶过来,想要看看这一次对于王博的判决。

这几家视频公司。

对于王博所创立的动播是又爱又恨。

怎么说呢

几家公司有提出来过,想要收购王博的动播,可惜的是,王博一直一根筋,完全没有打算卖动播的打算。

然后

几家公司,联名举报了王博的动播涉嫌传播不正当视频。

动播产品下架处理。

不仅如此,还将相关的问题举报到了检方相关部门。

检方又针对动播公司展开了调查,确认了其服务器中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不正当的视频。

以此作为起诉,传播不正当视频的关键,羁押了王博数月。

.

….….

当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半。

上都中级法院。

等候室内。

苏白和李雪珍坐在等候室内,等待着开庭。

李雪珍翻看着诉讼材料,笑眯眯着眼睛:“这一次咱们要是胜诉,律师费可不少呢!”

苏白:.….

是不少,准确来说是挺多的。

可是律师费的多少和你这个小富婆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苏白没有多少什么,只是笑了笑:“行,等后面给你涨工资。”

“谢谢老板!”

苏白:???

老板??

好奇的打量了李雪珍一眼,没有看出来有什么问题,干脆也没有继续想下去。

只留下李雪珍在心里面自己窃喜。

.

….

将近开庭时间,工作人员将苏白和李雪珍带进了庭审场上。

庭审场上。

被告方当事人,检方,被告方委托人等入席后。

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宣读完毕,合议庭成员入场。

与此同时,这场庭审是以庭审直播的方式,进行的公开审理。

在开始直播时。

庭审直播间内,就出现了大批的弹幕。

“打卡,等待开庭,相信法律会给人一个公道的判决。”

“期待这场判决,动播我用着的确不错,可是法律就是法律,动播违法了该判就判。”

“对对对该咋咋,前来观看庭审直播。”

‘.’

弹幕中,没有什么太多的内容,大部分都是秉持着一种,虽然我使用过动播,但是动播如果真的违法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的意思。

与此同时。

另外有几家公司的高管也在观望着这场庭审直播的内容。

甚至拉了一个小群,在群里面讨论结果。

“大家猜猜我一次王博会被判多少年?”

“不太清楚,看数额的话,大概十几年?”

“啧啧.…等到十几年再出来的话,这市场不就全变了?”

“谁知道呢?关注点还是放在庭审直播上吧!”

.

….

几个人简单的聊了几句后没有了声音,全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庭审的直播上。

直播间内的人数,也来到了高峰,全网加在一起,在开播这么短的时间,就达到了将近十万。

庭审场上。

审判长在核实完身份信息,走完相应的流程后。

对于合议庭成员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本次庭审由审判长杨耀东,审判员宋可人,萧东组成。”

“各方没有异议,现在准备开庭!”

“本次案由:由公诉方提交的公诉。”

“公诉人认为,动播存在着传播淫秽物品,并且数量巨大,造成了极其不好的社会影响,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的公诉。”

“案由是否属实。”

“是的,审判长。”

公诉人沈翔开口。

这一次是由两位公诉人出庭,一人是公诉人沈翔,还有一人是公诉人李林。

在听到公诉方的确认后,审判长杨耀东继续开口。

“下面请公诉人对于控告王博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进行陈述并且举证。”

“好的审判长。”

公诉人沈翔点了点头,开始陈述和举证。

“以下是我方的陈述和举证。”

“通过我方的调查,得知了王博所创立且实际控制的公司,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其中包括电子数据,视频等。”

“不正当相关视频播放量高达数亿。”

“并且通过对于动播的收入调查得知,动波的年收入高达数亿。”

“根据刑法中第363条,364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在本案当中,检方认为王博所负责的公司。”

“传播淫秽物品,并且收入高额,我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王博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检方建议,因你情节特别严重进行判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

咚咚!

杨耀东敲响法锤:“被告方委托律师有什么想要说的吗?”

“有的审判长。”

苏白开口。

对于该案件和检方以及这个案子的总体情况,苏白在先前已经了解过了。

作为动播的负责人王博,对于动播传播淫秽物品该不该负责任?

按理说是应该的。

因为传播淫秽物品在事实上已经发生,并且王博作为其负责人,理应对动播负责。

但是构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并判处十年以上徒刑?

苏白认为是不构成的。

所以对于这个案件,他同样做着无罪辩护。

在审判长的询问下,苏白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方想先请检方进行举证。”

咚咚!

“申请通过,检方开始做举证吧。”

“好的.…”

沈翔没有想太多,这个案子他已经得到了准确的许可,对于王博的罪行控告必须要全力以赴,

在听到审判长的回答后开始进行举证。

“第一:动播公司的服务器中存储的有大量的淫秽内容。”

“第二:根据检方所利用,动播进行搜索,发现了软件中包含了大量的污秽视频,其中动播公司所做的软件当中,甚至在热搜中都能发现到大量的污秽视频。”

“第三:.….”

“.….….”

检方列举了数条,进行举证。

不过苏白在听到检方的举证以后,举手示意打断了其举证的内容。

“我想请检方先等一下.…”

“被告方委托律师有什么话要说?”

“是这样的,我想请问检方,检方所提供的证据,是从哪里得来的?是直接从动播公司的服务器取出来了吗?”

“是的。”

“那么,我方能不能申请公开一下检方提供的证据?”

“可以。”

苏白安静的等待着检方准备提供的证据。

而检方,提供证据提供的也非常的干净利落。

直接将相关的服务器和相关的涉及到的证据搬到了法庭上。

用以来进行证明。

主要的证明方式就是,服务器中所包含的影像资料,具有一定的被禁止的不良影像。

在出示完证据后,审判长扭头看向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开口:

“被告方委托律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有。”

“请检方继续陈述。”

“好的。”

沈翔也没有考虑太多,对于王博的罪行和相关的证据继续进行陈述。

“第三:依据法律,作为公司负责人应当对于公司的行为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而被告人没有做到监管责任需要对于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在此过程中,王博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构成了相关罪行。”

.

….

在检方陈述完毕以后,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杨耀东,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看向被告方当事人席位。

“被告方当事人王博,对于检方所控告的伱的罪行,你认罪吗?”

王博:“我不认罪,我不认为我构成了相关罪行。”

“我想请我方委托人,对我的行为进行辩护。”

咚咚!

“那么现在请被告方的委托当事人进行陈述。”

“好的审判长。”

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苏白开口:

“我方并不认同诉讼方提供的观点。”

“其中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动播只是一个播放器,他的服务器只存储了用户搜索,打开并播放的内容。”

“对于其内容进行缓存作用。”

“并且.…”

“不存在主观上的刻意缓存,所以我方认为,仅此一点,就不能构成动播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义。”

“因为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点,那就是.…”

“在传播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是刻意为之的。”

“仅仅凭借着搜索和用户播放,就来判定公司故意放任,判定王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这一点没有任何的道理。”

“并且,在此过程中,王博并不能阻止用户使用动播,进行播放相关性的内容。”

“也就是说.…动播在本质上只是一个播放器,王博并不能控制用户如何去使用,怎样去使用。”

“基于这一点来讲,王博就达不到一种故意传播的状态,所以我方申请驳回检方的控告,”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

….

在苏白陈述过后,沈翔立即进行了发问:“我想请问被告方诉讼律师,你认为王博知不知道动播被播放淫秽物品?”

“我拒绝回答你的这个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你可以询问我的当事人知不知道,”

“因为我的当事人才是被诉讼者,而我不是。”

“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哪一条规定,诉讼律师,要回答检方的问题。”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

在听到沈翔的询问后,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自己只是进行了简单的陈述,对方直接向自己开大招?

啥意思?!

这个问题他怎么回答?

这应该是询问当事人的问题,他只是诉讼律师,问他干嘛?

就像是陈乐一样,当委托代理人回答了,现在正在坐缓刑。

检方这是准备坑自己?

苏白微微皱了皱眉,看向沈翔。

反观沈翔,却是没有丝毫的在意,扭头向王博开口发问。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你知不知道动播被用来观看淫秽物品?”

“我知道.…”

“那么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进行制止?”

“因为制止不了,动播只是一个播放器,他阻止不了用户播放什么视频,这个不是我们能够阻止的,因为播放视频是由用户的选择来决定的。”

“你的意思是用户选择用你的软件与你无关,可是用户为什么要选择用你的软件?”

“因为我的软件好.…”

沉默.…

检方杨晓东突然发现自己陷入到了一个误区当中。

揉了揉眉心,停止了追问。

按照这种追问的方式,他肯定是询问不出来什么有效的内容和法律依据。

于是在这方面又抛出来了一个观点。

“被告当事人王博既然知道,动播是用户用来观看淫秽视频的,不进行阻止,那么就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

“王博的行为已然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

“.…并且动播公司的服务器中含有大量的缓存视频。”

“对此.…”

“我方认为在王博的主观上就有恶意传播的行为。”

“我不同意检方的这种说法。”

苏白举手示意。

“首先来说.…我想请问检方,你说动播公司的服务器中含有大量缓存的淫秽视频,你有看过动播公司服务器中的视频吗?”

“鉴定人有看过相关的视频吗?”

关于证据是否成立,还需要由鉴定人来进行鉴定,鉴定人需要对鉴定的内容负有监督和法律责任。

这场庭审中,鉴定人也出席了庭审。

鉴定人张宇开口:“我作为鉴定人,鉴定过相关的视频,其中的视频都看过,70%都是污秽视频。”

“那么我想请问鉴定人,你怎么确定70%都是污秽视频?当时的情况下,你是怎么做记录的?”

“我是经过大量的观看视频得出来的结论。”

“好的,谢谢鉴定人的配合,那么我想请问鉴定人是通过什么软件来进行观看的呢?”

“通过解压软件看的。”

“好的,谢谢。”

“基于以上的情况,我想询问检方。”

“鉴定人是通过解压软件,看完美解压,同样属于一个软件,在这个过程中鉴定人作为用户,解压软件是不是播放了污秽视频?”

“按照检方的这种说法,解压软件播放了污秽视频,那么是不是形成了传播?!”

“形成了传播,是不是构成了传播污秽行为?!”

“据我所知,各个播放器中都或多或少的播放了污秽视频,或者是能够播放污秽视频。”

“各大负责人也多多少少知道这种情况,如果按照这么说的话,那么各大视频播放器的负责人都需要付刑事责任。”

“按照公诉方的说法,我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还请公诉方回答我的问题。”

面对苏白的询问,沈翔陷入到了短暂的沉默当中。

这个问题.…

他是不是陷入到了询问中的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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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210章 质问,结果正义VS程序正义!

沈翔揉了揉眉心。

面对苏白的询问,一时之间陷入到了僵局当中。

这种情况,他没有预想到。

同时,观看直播的几位其他播放器和视频软件公司高管,望着庭审直播的画面愣了一下。

公诉人是这么答辩的?

先不说法律的效益问题,这这苗头相当于完全指向他们了啊!

他们的视频播放器能放污秽视频吗?

肯定可以!

他们知道吗?

肯定知道啊!

按照这个说法的话,那么他们岂不是也要被提起公诉?

但实际上,在法律的运行当中,是达不到被提起公诉的行为的。

沈翔的这一答辩,相当于直接将他们这些视频和播放器的负责人,给推上风口浪尖了。

不管怎么说,这话题引导,肯定会朝着他们进行攻击啊!

尤其是乐源播放和旋腾播放。

这两家的高管望着庭审直播的内容,眉头紧皱。

动播倒闭,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好的,创始人王博进去,过几年的时间,科技发展迅速,对方想追也追不上了。

并且。

关键的是背后老板。

背后老板交代过了,王博必须要进去。

可是看现在的情况,动播虽然倒闭了。

王博,能不能进去还要看其他情况。

可是这场庭审的直播内容传播出去了,他们的口碑可是断崖式的下滑了。

这才是最重要和最麻烦的事情。

.

….

庭审外的直播间内,不少观看庭审直播的观众们,也发出来了同样的疑问。

“公诉方这问题问的什么意思?!我不理解,可是大为震惊!”

“卧槽!被告方这问的,对啊!按照这么理解的话,那是不是其他播放器也有相关的问题呢,为什么只针对动播,因为动播太好用了?!”

“这场庭审,公诉人的问题值得揣摩啊!”

“按照这么说的话,那么我卖菜刀,对方拿菜刀杀人了,是不是我也犯罪了?”

“有没有人能够解释一下?”

“有!作为懂一点法律知识的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吧,我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大家听一听可以给给意见。”

“公诉方这种询问的方式是错误的,可以说是严重的出错。”

“首先你卖菜刀,对方拿菜刀杀人,你不构成违法,但是如果伱知道对方拿菜刀杀人,却把菜刀卖给了那个杀人犯,那么这场案件和你有没有因果关系?”

“有因果关系!”

“所以双方的答辩是针对于这一点来的,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公诉方的表达方式有问题,还是什么其他情况导致了出现现在的情形。”

“哦哦!明白了!”

“.….”

网友针对一开始的答辩,引发了热议。

.

….

庭审场上。

沈翔知道这是在庭审直播,面对苏白提出来的问题,他不好回答只能保持沉默。

数秒后。

苏白笑了笑,望着沈翔。

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什么?

在于王博是不是明知故意而为之。

而沈翔也就是公诉人的提问是什么?

公诉人的提问和理论,主要在于动播是不是传播了污秽视频。

关在在于,你传播了。

那么你就有罪!

有罪的定义是什么?

定义是在于证据链条,在于程序正义,在于司法公正。

而不是结果正义。

动播传播了吗?

传播了!

那么违法了吗?

违法了!

王博是不是构成了制作,贩卖,传播污秽物品罪?

这个真的不好说。

至少目前在他看来,不是。

这也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所以这一场庭审关键的地方在于结果正义对比程序正义,

沈翔作为公诉人,在庭审上的回答,有些让苏白意外,主要的原因是太主观太武断了。

播放量的只是证明了,有传播,可是传播如果不受控制那么还有罪吗?

没有!

这就相当于你卖菜刀,把菜刀卖给别人了,自己有罪吗?没有。

因为你不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故意”“不明知”。

在法律的定义上,个人的传播是由个人的主观意愿完成的,可是播放器不是。

播放器是由用户的思维来进行主导的,这也是苏白进行答辩的一个重点内容。

.

….

大约过了一分钟。

沈翔深吸了一口气,没有继续就着这个话题陈述。

而是又从侧面开始进行询问:“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提问出来的问题,我方认为,与本案没有任何的关联。”

“庭审是对本案的讨论,不是针对其他事项的讨论。”

“只论述在本案中,动播是不是传播了污秽视频?”

沈翔再次发问。

苏白回复:“是的。”

“那么传播污秽视频,是由动播进行的,王博作为公司的实际人,明显的知道这件事情,对此他做了什么?”

“换句话问:他有没有做出什么控制?”

这个问题才是本次庭审案件的核心问题。

做出控制!

等同于说,从侧面印证了王博的主观行为。

王博是不是放任动播传播污秽视频,这个才是这个案件的关键问题之一。

苏白开口:“这个需要请我方当事人进行回答。”

“好的。”

沈翔发问的方向转到了王博身上。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王博,你是否“放任”了污秽视频的传播,在你知晓以后,是否进行了控制的行为?”

“是的,我进行了控制的行为。”

“能不能进行简单的谈谈,大致的聊一下,你是怎么进行控制行为的,在什么时间点知道的这件事。在什么时间决定控制的。”

“可以,我知道这件事情,是在半年前吧,那个时候动播的流量涨的很迅速,我很开心,就查了一下是什么原因,后面是得知了原来用户喜欢用动播观看污秽视频。”

“当时我就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制止和控制。”

“你当时主要的控制方法是什么?”

“主要的控制方法是用少量的人工进行审核,并且利用后台的程序进行检测。”

“可是根据数据显示,动播的污秽视频文件数量高达上万,人工审核加上后台的程序进行检测,能够规避的了这一情况吗?”

“规避不了。”

“为什么?能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因为人工审核是具有限度的,我们只能够保证,发现一个规避一个,关于这一点,检方可以进行询问我们的审核员,我们的审核模式就是发现即处理。”

“但是动播的用户太多了,观看的视频也太多了,我们处理不了那么多。”

“那么为什么不加大人工审核的力度?”

“因为公司的收益不好,要控制人力成本。”

“那你说的后台检测程序呢?这一点也不能进行规避吗?”

“可以,但是能检测出来的数量很少,我们只能说发现了就肯定停止进行传播,不能说完全规避。”

公诉人继续开口询问:“不能完全规避,为什么不尝试着公司转型?”

“因为我们公司就是做这个的,没有技术支撑,不能够转型.”

“造成了传播的事实,你是否承认?”

“是。”

“那么你们公司没有完全的规避这一行为,你是否承认?”

“是,我承认我们公司没有做到完全的规避。”

“对此,我还有一点疑问,那就是我们通过搜索发现动播搜索加污秽等词语,远远大于其他播放器,其他播放器是怎么做到屏蔽的?”

“你们播放器为什么没有做到这种搜索屏蔽?”

“这一点是因为动播的用户量大,而其他播放器的用户量相对来说比较小。”

“检方可以试着从某聊天软件中试着搜索,或者是从某交友软件中试着搜索他们的用户量和我们相当,但是他们的搜索数量要远远大于我们。”

王博把话题又拉到了“友商”的身上。

沈翔默默的听着,没有再继续询问,只是点了点头,开口:“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沈翔询问完毕,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事实已经清楚。”

“我方已经询问完成。”

“根据事实证明,王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动播有限公司,在知晓动播有限公司传播污秽物品的情况下,没有进行有力的监督,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力,并且传播的数量远大于法律规定。”

“已经达到超额。”

“请审判长进行判定。”

苏白:“????”

不是,这就询问完成了?

面对控方的思路,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这场庭审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如果判定王博有罪,主要的控方思路是——

以牟利为目的,单位的主体控制人,故意,利用互联网传播污秽视频,超过法定数量。

五点!

这五点需要进行全部的证实,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对于王博进行定罪。

可是以上的辩诉只提出来几点?

换句话说,只证实了几点?

单位的主体控制人,利用互联网传播污秽视频,超过法定数量,这三点是毋庸置疑的。

想要反驳,肯定反驳不了,可是以牟利为目的和故意放任这两点还没有辩清楚呢!

这就申请审判长进行判定了?

“审判长,我有异议!”

“我想请问公诉人,申请判定的控告思路是什么?”

沈翔:“被告方当事人犯罪事实成立,证据充足。”

“好的,那么我再想请问诉讼人几个问题。”

“目前的辩诉和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了吗?”

“关于以牟利为目的的相关论诉,公诉人提交证据,询问过我方的意见了吗?”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我方具有质疑的权利,检方为什么不给予提交证据?”

“如果以此进行判定。”

“这是不是直接从刑诉上否定了我们的权利?!”

“我方认为,依照目前的情况就对我方进行判定,这不合理吧?!”

“或者是,公诉人的申请判定,只注重结果,而不注重诉讼流程?”

“那么根据刑诉中所规定的,证据必要要有相对应的证据链,意义在什么地方?”

“请公诉方进行回答。”

沈翔被问的头皮发麻。

在他的公诉行为中,只需要说服法官就好了。

至于被告方?

完全用不着说服。

判决是由法官进行判定的,可是现在面对被告方当事律师的控告,沈翔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

….

这个时候。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杨耀东微微皱了皱眉,在针对沈翔和苏白的答辩,敲响了法槌。

咚咚!

“合议庭对于双方本次的答辩进行的简单的总结。”

“现总结如下:”

“公诉方认为,王博犯罪事实成立,王博为动播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确认动播有限公司传播了污秽视频,并超过法定数量。”

“被告方则认为,传播污秽视频并超过法定数量,这一点没有错,王博作为动播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这一点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公诉方所陈述的证据链不完整,不能达到对王博定罪的必要需求。”

“针对以上的总结,双方有没有异议?”

苏白:“没有异议。”

沈翔松了口气,自己这个时候也没有必要用沉默来对被告方的质问了。

于是开口:“没有异议。”

法槌敲响。

“双方对于这一观点都没有任何的异议,那么现在请被告方陈述,你认为证据链的完整性和证据链所缺失的地方。”

“公诉方做补充。”

“好的.…审判长。”

面对审判长的开口,苏白点了点头开口陈述。

“我方认为证据链不完整在于,根据公诉方对我方所控告的罪名,这个罪名的前提是以牟利为目的,而检方并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也没有对此进行解释。”

“所以我认为检方的陈述不完整,再有一点就是,我方并不认为我方当事人所表现的是故意。”

“故意指的是放任而不作为,在动播传播淫秽物品的时候,我方作为了吗?我方放任了吗?”

“我方并没有不作为,也没有放任。”

“通过这一点就不能判定我方为故意实施。”

“通过以上两点,我方认为,公诉方所控告的罪行不成立。”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陈述。”

苏白将事实经过和证据链的完整性陈述完。

深吸了口气。

审判长在他质问公诉方证据链完不完整的时候敲响法锤。

这很明显是偏袒于公诉方?

这个案子….

想胜诉还是有点麻烦,但好在这一次是庭审直播。

在判决方面,公诉方和审判长如果拿不出来,有力的说服证据,那么这一次的庭审只能进行终止或者是宣判无罪。

.

总体来说,依旧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慢慢来。”

苏白在心里默念。

而李雪珍歪了歪脑袋,原本在整理着诉讼材料,可现在却将目光对准了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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