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唯才是举

大汉初平二年,注定是个多事之秋!

秋七月,诸侯纷纷引兵东还,讨董联盟正式解体!

秋八月,北平太守公孙赞摔麾下‘白马义从’猛攻冀州, 揭开了诸侯们攻城略地的序幕,冀州刺史韩馥抵挡不住,特请袁绍出兵相助,结果袁绍的大军轻轻松松就进入冀州,而后他以四谋士田丰,许攸,沮授,逢纪为从事,尽夺冀州大权, 韩馥无奈之下抛妻弃子,单人匹马逃生!

而后公孙赞欲与袁绍平分冀州,袁绍不允,两军大战,僵持不下!

秋九月,荆州牧刘表为夺玉玺与孙坚大战于江夏,孙坚轻敌冒进,于峡谷中伏,万箭穿身而死,一代豪杰就此陨落!

就在天下人都以为孙氏集团会土崩瓦解时,孙坚十七岁的长子孙策,大显神威,在乱军中生擒刘表部将黄祖,而后换回孙坚尸首, 又独自领军断后, 全师而还, 世人惊呼‘孙文台有子如此虽死由生!’

至此大汉天下彻底进入诸侯争霸的时代, 各地豪杰纷纷割据城池, 独霸一方,征伐不断!

就在所有人都忙于为自己抢一块地盘的时候,曹操却屯兵于兖州东郡,按兵不动,低调行事!

夜,东郡城外,玄甲军后帐中,萧逸一边哼着自己编的小调,一边擦拭着盔甲,“小小帅哥擦兵刃,擦好兵刃去战斗,雄鹰展翅飞,美女抢回家,金银财宝一大包……”

盔甲、兵刃是军人保命的东西,同时也是他们吃饭的依靠,所以每一名将军都会把兵刃视为生命一般,无论是军中大将,还是一名小校尉,哪怕是再懒的人,也会自己亲手擦拭兵刃,这是军队里一项不成文的规矩,只有亲自护理的兵刃才会有灵性,能和主人心神合一,成为兵魂!

萧逸就是养护兵刃的高手,这一方面得益于他的细心和耐性,另一方面他在后世论坛里看到过许多养护冷兵器的小知识,他甚至在想,应该把这些知识整理出来,单独编一本书,就叫《萧氏养兵法》,流传后世,为子孙后代挣点版权和稿费,省得萧家子孙后代娶媳妇的时候没钱买房、买车……

前世萧逸就在这上面吃过大亏,结果心爱的美眉跟有钱人跑了,这可是他心里永远的痛,这样的痛,绝不能再子孙身上重演。

这个时代是没有防腐蚀的钝化处理技术,纯钢铁打制的盔甲、兵刃都及其容易生锈,所以必须勤加养护,擦兵刃不能用水,只能用最好的油脂,还必须是植物油,用细细的麻布沾好,再加上铅粉,一点点的仔细打磨!

打磨的技巧也很重要,兵刃的不同部位有不同的擦法,比如凤翅鎏金镗的镗身,就要螺旋状的擦拭,这样挥动的时候才能够防滑,而镗刃则要顺势擦,决不能来回擦,那样会折损兵刃的锋利程度……

擦完铠甲,兵刃,最后擦的是弓箭,一支支箭簇都擦的锋利无比,这可都是杀人利器,萧逸有很多支箭,狼牙箭,燕尾箭,透甲锥……

当擦到最后一支穿云箭的时候,萧逸突然停了下来,看着这支箭愣愣的发呆,箭杆上面有一个绿豆大小的‘云’字标记,这是当年他和赵云在深山里结拜时互相赠送的。

一别数载,也不知道自己哪位结义兄长如今怎么样了……

深夜,曹操也是难以入睡,天下诸侯都开始动了,只有他还在观望,他就是想看看这些诸侯都有什么招数,等把所有人的底牌都看透,就是他一飞冲天的时候……

不过在这之前,他得去跟萧逸商量一件大事,否则心里还是有些没底,想到做到,曹操换了身便装,没有惊动大队人马,只带了曹纯和几名贴身侍卫,骑马直奔玄甲军营地而来。曹操进玄甲军大营,就跟萧逸进他的中军大帐一样,无需禀报,纵马直入,这就是二人互相之间最大的信任!

曹操等人来到帐外时,正好听到萧逸在里面哼小调,顿时将几名侍卫逗的捧腹大笑,可又不敢笑出声来,只好一手捂着嘴,一手捂着肚子,在哪拼命的抽筋,属曹纯笑的最是厉害,都快倒在地上吐泡泡了……

谁也没想到,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鬼面萧郎’还有这么天真的一面,犹如孩童一般……

“无愁参见曹公!”听到外边的脚步声,萧逸就知道是曹操来了,用脚步声辨人,这可是射雕手必备的本领之一!

“无需多礼,深夜来访,打扰萧郎了!”曹操迈步走入大帐,而曹纯等人则很乖巧的持剑在门口守候,有些事情就算他是曹家子弟,也不能去听的。

“无愁好兴致呀!”曹操指了指已经磨擦一新的凤翅鎏金镗说道,“可惜如此神兵,却无用武之地啊!”

萧逸何等人物,立刻听出来了,曹操这是在以兵刃喻人,即是在说他萧逸,更多的恐怕是在自指,来到东郡已经数月,数万大军每日空费粮草,却无所作为,看来连曹操也有些坐不住了!

“曹公,当年楚庄王登基之初,只是吃喝玩乐不理朝政,结果呢,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哈哈!还是无愁最知我心!”曹操点头表示赞同,“不过要想一飞冲天,必须羽翼丰满才行,如今老夫该怎么培养自己的羽翼才是?”

“这个嘛,以末将看来,君主的羽翼不是城池多少,不是大义名分,更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人才!”说道这里,萧逸也来了精神,“争夺天下最重要的就是争夺人才,很久很久以前,在我家乡有位厉害的人物就说过,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得!”

“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得……”曹操一连默念了好几遍,眼睛越来越亮,大有找到知己的感觉,“好,说得好,无愁的家乡果然是人杰地灵啊……,此言深的我心,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堪称雄才大略,可惜未能与此人把酒言欢,共论天下大事,可惜!可惜啊!”

看着曹操一脸向往的模样,萧逸却是直翻白眼,当然是雄才大略!这句话可是后世****太祖说的,那可是几百年才出一位的雄主,不过历史就是如此,英雄之间总是惺惺相惜的,哪位太祖不也在一首词里说过,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

“人才?……人才!”曹操在帐篷里一连转了几圈,褶着眉头说道,“人才,天上不生,地上不长,如何才能得到呢?”

“呵呵,简单,两个办法,一是招募,二是求访,兖州为天下之中,历来是学子汇聚的地方,只要曹公贴出求贤告示,相信一定会有大量的人才来投靠的!”萧逸对这点很确信,贴告示招人才,这在后世都是常用的手段,所以后世帝都才会小广告满天飞……

“如今天下诸侯都在招揽人才,论起威望来,我可比四世三公的袁本初差远了,如何能在人才争夺上胜过他呢?”要想招揽人才,首先自己就得有极高的名望才是,就像灯火一样,越是明亮才越能招来飞虫,而曹操的名望,太监养子的后代,顶风都能臭出八百里,这才是他最大的心病,也是他深夜来此的目的呀!

“袁本初沽名钓誉之徒,不足为患,他招募的都是些天下名士,这些人大都出身门阀士族,有名而无才,只是外表好看罢了,银样蜡枪头,到了战场上,我早晚一根根都撅折他们!”

萧逸缓缓地伸出五指,做了个撅折的动作,“而且就是这些人袁绍也无法尽用其才,无非是用来装点门面而已,曹公又何须发愁呢?再者说,就算士族子弟不来,难道就没有别的人才了吗?”

“哦,才从何来?”曹操的神情有些激动起来,语气中并不是在求证什么,而是找到一个志同道合者的兴奋!

“自孔夫子创建私学至今,无数寒门子弟望眼欲穿的等待出仕的机会,曹公若能不计较门第出身,对他们一视同仁,贴出求贤告示,昭告天下,无数人才必蜂拥而至,如此必得其志!”说道这里,萧逸一脸严肃的上前行大礼参拜,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天下寒门子弟,为那些连饭都吃不饱还在艰苦求学的寒门子弟,求一个希望!

大汉天下一直都被士族门阀所垄断,哪怕现在诸侯混战,所用的也大都是士族子弟出身的官员,最后无论谁胜谁败,得志的只能是士族门阀,一旦曹操开始招募寒门子弟为官,必然会引起士族门阀的极度仇视,甚至是疯狂的报复,这个后果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起的,有可能就是万劫不复啊!

所以萧逸才会如此力挺曹操,只要你肯招募寒门子弟,我与你风云同舟,共抗天下风浪!

“好,好,无愁真知我心也,你看看这是什么”,说着曹操从怀里掏出一卷丝绸,打开一看,赫然是一份早就写好的求贤令,上面有八个大字最引人注意,“不论出身,唯才是举!”

原来曹操早就抱定了‘唯才是举’的想法,只是他同样知道这么做会引发多大的后果,所以才来找萧逸商议,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没想到两个人都想到一块去了,真是心有灵犀啊!

“风雨同舟!”

“生死与共!”

两只有力的大手握在了一起,向这个国家的制度,向这个世界的规则,发出了挑战!

(本章完)

第250章 东山的熊是怎么死的?

‘不论出身,唯才是举!’这道招贤令一经发出,曹操和萧逸就开始准备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为了保险起见,萧逸甚至把玄甲军全部开进东郡城内, 实行戒严,曹操也给各部将军下了密令,一旦当地的士族大户暴动,那就立刻领兵镇压,毫不容情!

在一片忐忑不安中,曹操的这道求贤令还是以飞快的速度传遍整个兖州,并向全天下散布开来, 所到之处议论纷纷, 已经做好最坏打算的曹操和萧逸正准备硬顶即将到来的反对浪潮时, 传回的消息却让他们两个差点闪了腰!

不是鲜花,也不是板砖,而是漫天飞舞的口水。

“曹孟德莫非因为上次兵败之事刺激的发疯了吗?真是可怜啊!”

“以寒门取代士族,可笑,人各有命,贵贱不等,金冠就该戴在头上,靴子就该穿在脚上,曹孟德这是要把靴子硬套在头上吗?”

“曹孟德自知出身卑贱,乃是宦官之后,得不到门阀士族的青睐,只好弄些寒门子弟凑数,真是破罐子破摔啦……”

全天下的人一致认为,曹孟德应该是得了失心疯之类的疾病, 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求贤令, 否则他怎放着出身高贵的士族子弟不用, 反而去招募那些乡下的泥腿子呢?

既然是病人,那就不因该责备, 而是要爱护!

还别说,曹操的人缘真是不错的,在确认他得了失心疯后,他的亲朋好友,同僚故旧,还有天下各镇诸侯都陆续派人前来问候,还带来各式各样的礼物,品种之多,让人眼花缭乱!

合计共收到各种补品三大车,燕窝、鹿茸、虎鞭、珍惜药草,应有尽有!

医术高超的老郎中十二人,都是内外科兼修的高手,其中一人据说还是神医华佗的师兄弟,专治失心疯的。

镇邪用的神物二十件,有玉佩,镇纸,古人字画,名人刀剑,最厉害的送来一对石狮子给放在了门口,真是威风凛凛,鬼神辟易!

最后还有小黑狗崽一条,这是曹操的父亲曹嵩派人专门从琅琊郡送来的。

“大公子,这是老爷花重金搜罗来的敖犬幼崽,刚出生不久,巫师说这样的幼犬身上还有先天灵气,用它的血泼一泼,绝对可以驱邪避灾!”几名曹家的仆人气喘吁吁的解释道,他们一路上日夜兼程,换马不换人,就是怕这条小黑狗死在半路上,那就不灵了。

“有劳父亲大人费心了!”看着围在自己脚下汪汪直叫的小黑犬,曹操真是哭笑不得,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父亲送来的礼物,身为人子者推辞不得!

这就是父爱,虽然有时荒唐,但真心实意!

就连正在冀州交战的袁绍都特意送来一封书信,里面满是挖苦的词句,大意就是说,“孟德呀,我袁本初已经得了冀州,如今兵精粮足,人才济济,听说你那最近混的不怎么样,缺人缺的厉害,连泥腿子都开始招募了,看在咱俩从小一起玩到大的份上,要不我给你推荐一些士族子弟吧,至于那份求贤令,你还是早点扔进茅房为好……”

“袁本初,你给我等着,风水轮流转,看咱俩谁能笑到最后!”曹操毕竟不是一般人,愈挫愈勇,不是全天下的人都在笑话我吗,我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大英雄本色!

所有礼物全部收下,而后变卖成钱财,充做军饷!

十几名老郎中,留下,正好军中缺军医呢!

所有人的问候,全部回信,顺便说明自己这里确实是缺人,谁家里有比较优秀的子弟,都可以送到我这里来,而且无论士族、寒门,不管是嫡出、庶出,只要是人才,我都要!

至于那只可怜的小黑狗,曹操没有杀它,而是直接养在了身边,还给它起了个非常霸气的名字--望天吼!

没错,自己现在的‘求贤令’就像这条才出生的小敖犬一样,软弱无力,随便来个人都能轻松的捏死它,可只要自己好生喂养,严加训练,早晚有一天它会慢慢的长大,变成一条让所有人都望而生畏的猛兽!

到那个时候,看看谁哭谁笑吧!

处理好求贤令的事,曹操心中还是郁闷非常,为了发泄情绪,他决定叫上萧逸一起去打猎!

在这个时代,打猎可以说是一项全民活动,上到大汉天子,下到普通百姓,只要是条件许可,都会在秋冬季节去打猎,不会打猎的男人会遭到世人耻笑,就连孔老夫子那样主张‘仁而爱人’的大学问家,在君子六艺中,都有射箭这一条!

天子打猎是为了炫耀武功,威慑四夷!

普通人打猎,则是为了锻炼弓马,显示勇武!

再者,在这个养殖业普遍缺乏的年代,狩猎也是人们获得肉食的一个重要来源,正所谓‘春耕秋狩’,在一个农耕民族的眼里,打猎甚至能和种地相提并论,可见狩猎在人们心中的位置到底如何!

东郡之东有座大山,名字就叫做东山,是太行山脉的一条分支,南北绵延上百里,草木丰茂,盛产豺狼虎豹,是个狩猎的好地方。

曹操出猎,自然不会像普通百姓一样,背着弓箭在山里瞎转悠,碰到小野兽就一箭射翻,万一碰到的是大型猛兽,那就说不好啊谁吃谁的肉了……,

上位者有自己的玩法……围猎!

东郡驻军几乎倾巢出动,在东山一带布下了围场,这也是曹操的目的之一,借打猎的机会锻炼一下军队,省的太平日久,让士卒们生出懈怠的心思!

两万多将士,摆出一个宽达几十里的大围场,号角长鸣,旗帜晃动,各部军士依照命令,逐步推进,一边用手中的兵刃敲打树木,一边发出吼叫声,把被惊起的野兽向指定地点合围,而后一起猎杀,这段时间,数万大军驻扎东郡,地小民寡,钱粮不足,正好借机改善一下生活,好好吃顿肉!

曹操骑了一匹黄鬃马,带着贴身侍卫,开始射杀那些被军兵们驱赶来的野兽,不得不说,曹操的弓马水平还真不错,四五十步的距离上,堪称百发百中。

“啪!”一箭射倒一头跑过来的小野鹿,曹操执弓大笑,一群侍卫也是大声喝彩。

“萧郎知道吗,老夫二十五岁初举孝廉,为洛阳北部尉,随即以五色大棒杖杀不法权贵,结果被贬回乡野,当初老夫心灰意冷,本想着以后就隐居田野,春夏读书,秋冬狩猎,悠闲的过完这一生也就是了,没想到国家动荡,奸佞当权,老夫想悠闲田野也做不到,无奈之下只好再次入朝为官,为国家安定出上一份力!”

“人生无常啊!……”萧逸点点头,表示理解,当初他的梦想就是在山上当一名小道士,每日种田采药,无忧无虑,如果能娶个山下的村姑当老婆就更好了,再生一大堆孩子,孩子再当小道士……

没想到匈奴人入侵,卧虎亭毁于战火,所有梦想一夜之间全部破灭,无奈之下,自己这才选择了前去投军,走上了这条杀伐之路,命运,果然是最神奇之物,谁也不知道会把你推向何方!

在命运的推动下,乞丐可以变成皇帝,皇帝可能变成奴隶,富甲天下的人也可能饥饿而死,寒门书生未尝不可以封侯拜相,一切皆有可能……

东山一带果然鸟兽甚多,一路围猎过来,众人的马鞍山很快就挂满了猎物,尤其是曹纯,身为亲兵校尉,他的弓马骑射很是出众,基本上箭无虚发,众人之中数他猎来的野物最多,尤其是当他把一头金钱豹射了个对眼穿时,士卒们更是齐声喝彩,就连曹操也频频点头,对自己这个族弟的武艺很是满意!

反倒是萧逸,一路行来,连弓都没拉开过,马鞍上也是空空如也,反倒是他身边的侍卫小斌,自幼猎户出身,打猎的本事堪称一绝,射杀了不少野兽,这才让他们这一队人马不至于太难看!

“萧将军为何迟迟不见出手呢?莫非今天身体不适吗?”曹纯驮着那头金钱豹,催马走了过来,论年龄他比萧逸还要大上几岁,但论起声望,萧逸却落了他几条街都不止,这让他很不服气,这次狩猎,他收获最丰,所以特意跑过来炫耀一下!

“呵呵!”萧逸只是笑笑,并不回答,年轻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思,很正常,至于他自己,虽然也只有十八岁,却有一颗饱经沧桑的心,早就不计较这些虚名了!

“这些山猫野兔之类的小东西,还不值得我家将军动手,要猎,就猎最厉害的猛兽!”小斌却忍不了这种窝囊气,萧逸在他眼里那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任何人不得亵渎!

“厉害的猛兽,要多厉害?”曹纯一脸得色的拍拍马背上的猎物,金钱豹在野兽中以敏捷凶猛著称,算是相当厉害的存在了,而且他还是一箭射穿双眼,可以预期,他会得到一张非常完美的豹皮。

正在几人交谈的时候,远处的士兵们突然吼声大作,山顶的红旗也是拼命的摇摆起来,按照围猎的规矩,猎物的大小、凶猛程度和红旗的摇摆成正比,看来这是有大型猛兽被赶出来了!

曹营众将纷纷拍马上前,张弓搭箭,准备一显身手,这样露脸的机会岂能错过。

“嗷呜!……”随着一声震天的狂吼,一头巨型黑熊突然从山林里窜了出来,乌黑的熊毛根根如针,一双血红的眼睛发出阵阵凶光,两颗洁白的獠牙支出唇外,巨熊人立而其时足有两米多高,这绝对是山中的霸主!

打猎的人都知道,巨熊那可是比狼群、猛虎都难对付的猛兽,熊不但性情凶猛,神力惊人,最重要的是这种野兽喜欢在松树上蹭痒痒,浑身沾满了松树脂,树脂凝固后就相当于给这头猛兽穿上了一件铠甲,刀枪难入,所以越是年老的巨熊身上的铠甲就越厚,也就越发的难以猎杀!

‘宁遇猛虎,不碰老熊!’就是这个道理!

看这头巨熊的模样,绝对有些年头了,不但体型比一般的黑熊大得多,身上的铠甲更是厚重无比,看到眼前的众人,巨熊顿时凶性大发,狂吼一声就冲了过来,而且速度惊人,一点也不比一匹奔马慢!

“快,保护主公!”反应过来的亲兵侍卫们立刻一拥而上,将曹操层层包围起来,今天就算是大家都喂了熊,也不能伤到曹操分毫啊!

其余曹营众将则纷纷张弓射箭,试图射杀巨熊,不过可惜,在这种突如其来的危险面前,很多原本箭法不错的人全都水准大失,好几个人都差点射到自己的脚面……,偶尔有几支射中的,也刺不破巨熊的铠甲和皮肤,反而更加激起了它的凶性,一路狂吼着扑了过来……

“嗖!……”就在大家惊慌失措的时候,一支三棱透甲锥犹如一条黑龙般飞了出去,正中巨熊胸前那道白色的月牙,那里就是巨熊的心脏所在,透甲锥强大的力道直接射透了巨熊的铠甲而皮肤,而后贯体而入,将正扑过来的巨熊撞的向后仰去,箭簇透体而出,狠狠的钉在了地上。

这一箭真是狠辣无比,熊血就像喷泉一样,被三棱透甲锥上的血槽给拔了出来,巨熊哀嚎不止,四肢拼命的拍打地面,可依旧摆脱不了箭簇的束缚,终于最后一声狂吼,再也不动了……

“小斌,去把熊掌剁下来,今晚红烧!”萧逸收回手中的绝影宝雕弓,这才扭身缓缓地说道,“大家受惊了,巨熊已死,继续狩猎吧!”

“呼!……”众人齐齐呼出一口气,这才从巨熊被一箭射杀的震惊中苏醒过来,看向萧逸的眼神就像看到天神下凡一样,这还是人吗?

“哈哈……鬼面萧郎,箭杀熊霸,神勇无双啊!”曹操拍马赶了过来,脸上全是浓浓的欣赏之色,他完全有骄傲的理由,虽然巨熊不是他射杀的,但射熊的勇士却能为他所用,为他征战沙场,荡平四海,那谁才是真正的大英雄还用说嘛?

另一边,小斌提着一对又肥又大的熊掌来到的曹纯面前,得意洋洋的问道,“知道东山上的熊是怎么死的吗?”

“熊怎么死的?”曹纯脸上木木的,依旧惊恐未消,刚才他也射出一箭,结果连熊皮都没蹭伤。

“呵呵,笨死的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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