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再不治疗就痊愈了

张天瞅准时机,凑到林郁跟前,伸出手,指着手背上被蜜蜂蛰出来的肿包说:“巫师大人!请为我疗伤!”

草药能够治病疗伤,族人们听过多次了,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识过,对其真实性不够确信,而且以前没有治病疗伤的习惯,平时有什么跌打损伤、头疼脑热的,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螃蟹得有人带头吃,这个人自然是张天最合适,部落里属他最了解林郁的本事,堂堂北大博士,总不至于治个蜇伤就给他治死了,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众人都围了上来,里三层外三层,想要见识巫师是如何治病疗伤的。

白从舅舅姨妈、哥哥姐姐的粗壮大腿中费劲地钻进来,愁眉苦脸地把白石还给林郁,她刚才又试了好几次,确认自己不是巫师,这令她幼小的心灵大受伤害。

“你怎么了?”

林郁蹲下来问,这是她现今掌握的为数不多的几句话之一。

“我也想成为女娲那样的人。”

白噘着嘴不开心,她学会说话的时间不长,语速很慢,用词也相对简单,林郁半听半猜,基本能领会她的意思。

林郁比划着说:“就算没有女娲那样的能力,也可以成为女娲那样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勇敢的、善良的、温柔的心。”

兰花将她的话翻译给白听,同时也是给族人们听。

白眨眨眼问:“那我要怎么做?”

林郁想了想说:“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跟我学习用花草治病的知识。那些竹筒上刻的图画,你都认识吗?”

“认识!”白用力点头,一脸骄傲地说:“三叶草是我刻的!”

“很棒!那你去把黄菊花、荠菜叶和肥皂拿来给我,好不好?”

“好!”

白兴高采烈地去了,围观的族人们让开一条路,枫叶怕女儿拿错,也跟着去了。

张天手背上的蜇伤她看过了,刺已经拔除,除了肿,没别的毛病,再不治疗,过个一两天就要痊愈了。

她能做的只是给他敷一些防止感染和加速伤口愈合的草药,将痊愈的时间提前。

白很快取来肥皂和装有黄菊花、荠菜叶的竹筒。

林郁先用肥皂为张天清理伤口,然后取少量黄菊花和荠菜叶放在碗里,加少许热水,用木棒捣成泥状,再将花草泥均匀涂抹在伤口上,一边涂抹一边教白。

见张天的额头上也有一处蜇伤,她便凑近了些,伸手为他涂抹,动作很轻柔也很耐心,倒真有几分巫师的模样,看得女人们颇为意动,长期混迹于山野,谁还没点隐疾呢?

给他敷完,还剩下不少,林郁对男人们说:“还有谁被蜇了的,把这个拿去自己敷上,很快就消肿了。”

男人们还在观望,女人们已经全无疑虑,这些花花草草本身就是可食用的,能治病最好,假使无效,就当加餐了,也没什么坏处,于是七嘴八舌地争相提出各自的诉求。

有采集的时候被倒刺割破手的,有感染风寒头痛难忍的,有口生溃疡食欲不振的,有经期临近腹痛不止的,有大便艰难肛生痔疮的……

以前没有巫师,无路求医,大家即便患上病痛,也只能默默咬牙忍着,不愿暴露自己软弱的一面,也不愿给族人们添麻烦,现在有了巫师,才知道原来有病的不止自己,族人们或多或少都有不适之处。

其实老人们的伤病更多,尤其是阿妈。

从来这里的第一天起,林郁就一直在重点观察这位疑似部落首领的老人。

阿妈的苍老在她深陷的眼窝和花白的头发上显露无疑,她的牙齿磨损不堪,牙龈出血严重,为了避免咀嚼,她每天只吃很少的汤菜,几乎不怎么吃肉,也不常开口说话。

长期困居寒冷、潮湿的山洞,阿妈和其他老人一样,饱受风湿与关节炎之苦,四肢末端受害尤烈,稍微动弹一下便是钻心的疼,所以她不常走动,几乎一整天都坐在篝火旁,看着她的孩子们,时常会坐着睡着,许久才惊醒。

这几天相处下来,林郁从来没在阿妈的脸上见过痛苦的神情,即便是此时此刻,她仍然微笑着远远地看着她的孩子们,没有流露出任何想要寻求治疗的意愿,仿佛只要孩子们过得好,她就不觉得痛了。

面对女人们千奇百怪的病症,能治且有现成草药的林郁便为她们熬制简单的汤药或研磨外敷的药剂,治不了或者没有现成的草药就说今后进山采集,会替她们留意相关的花草。

洞穴的一侧热火朝天,洞穴的另一侧,接受完治疗的张天独自静坐,翻开林郁的记事本。

“致野人天:

我猜猜看,你是不是给他们讲了女娲补天的故事,然后谎称我这颗石头是补天遗留下来的五色石?

看你一本正经地给野人们讲神话故事还挺有趣,但愿我能尽快学会这里的语言,以后也能听你讲故事了。

言归正传,关于南迁的问题,我硕士期间和导师一起做过新仙女木时期黄河晋陕峡谷的局部气候研究,我先把研究结果简单做个说明,再说我的看法。

晋陕峡谷的河段位于北纬40度线附近,属于半干旱半季风气候区,在新仙女木时期,该河段处于极端干冷的环境之中,冬季风强盛、夏季风衰弱,黄河水位下降明显,河漫滩和江心洲大面积露出,大量的沙物质在风力作用下向岸边输移,在河谷两侧堆积成坡。

也就是说,寒流对于北纬40度线以北的区域都有相当程度的影响,或许你对北纬40度线没有具体的概念,我国的首都就位于这条线上。

我们要找一个适合长期定居、发展农业的地方,至少需要向南跨过这条线,相当于要从黑省境内迁徙到华北平原,保守估计也要一两个月,不容易啊!

你喜欢吃辣?哪儿的人啊?

很遗憾地告诉你,辣椒原产于中南美洲热带地区,这片山里不可能有。至于替代品,常见的茱萸、生姜也都不属于中温带产物,只有辣根和山葵耐寒,可以在这一带生根,这两种植物常用于制作芥末,你肯定知道。

我会帮你留意的。”

张天合上记事本,神情略显严肃。

若生存无法保障,则发展无从谈起,为了部落的未来,前往温暖的南方定居是必要的。

但如此长距离的迁徙,途中的一切都是未知,一两个月的估计过于乐观了,他只希望在来年开春时出发,在冬天来临之前能够找到新家园。

(本章完)

第44章 大树部落

第二天清晨,张天跟族人们一起去河边打水,顺便在河边洗把脸,冰凉的河水刺激面庞,晨起的困倦尽除,他瞬间清醒许多。

他看着河面的倒影,发现额头上的蜇伤消肿了,再看手背,也消肿了,再看其他男人,他们还肿着呢。

他立刻大肆宣扬,引得女人们纷纷附和,被倒刺割破手的说她伤口结痂了,感染风寒的说她头没那么疼了,经期临近的说她腹部不痛了,拉不出屎的说她终于通畅了……仿佛一夜之间大家的病情都有所好转。

其中难免有人夸大其词,但效果应该也有,毕竟是头一回用药,药效可能会比较明显。

所谓三人成虎,听到女人们交口盛赞,再对比自己和张天的蜇伤,男人们再无疑虑,紧赶慢赶回到洞穴,想寻医问药,却不见巫师大人。

这个时间点不在洞穴,多半是去山里拉野屎了。

张天将记事本放在属于林郁的小小地盘。

部落里老人共用一个火堆,女人和小孩共用一个火堆,男人共用一个火堆,只在吃饭和讲故事的时候聚在一起,平时休息和干活都是分开的。

林郁身为客人,她独享一个火堆,在习惯了抱团生活的族人们看来这绝对是件值得同情的事,张天却颇有些羡慕。

他把熊筋和昨晚熬制的鱼鳔胶拿到外面晾晒。

正往树上挂熊筋,忽听见林子里传来窸窣的声响,动静不小,是个大家伙!

张天退开两步,摸出怀里的折叠刀,严阵以待。

树丛从中拨开,林郁钻了出来,两人对视一眼,均是一愣。

张天的视线落到林郁手中,随即移开目光,咳嗽一声,指了指树上,略显尴尬地说:“我在晾晒熊筋。”

林郁这才想起自己手里攥着刚换下来的内衣,脸上一热,立即背起手,说句“我先进去了”,低着头快步跑开。

等张天回到洞穴,男人们已将巫师大人团团围住,争相倾诉病症,接受治疗。

他站旁边听了会儿,除了不会痛经,男人的伤病和女人大同小异,有昨晚的经验,林郁应对起来得心应手,不仅能够听懂,表达也越发顺畅,甚至还能分心考一考白。

等轮到大舅,他忽然有些难为情,扭扭捏捏地说:“我也不知道我这个算不算病,它一点儿也不痛,就是……就是……”

“快点的!”

排狼牙后面的虎头等得不耐烦,一把摘掉他的兽皮帽子,替他说了:“巫师大人,他秃顶!”

族人们看着狼牙光秃秃的天灵盖哈哈大笑,林郁也忍俊不禁。

狼牙涨红了脸,夺回帽子戴上,忙问:“你看能治不能?”

林郁敛起笑容,正色说:“有一种植物叫何首乌,吃了它有助于生发,不过我手边没有,以后进山采药,我会帮你留意的。”

“有劳巫师大人!”

得知头发有办法长出来,狼牙乐不可支。这几年因为秃顶,女人们都拒绝和他交配,说秃顶的男人会生出秃顶的儿子,真是岂有此理!是时候重振雄风了!

早饭过后,进山狩猎。

昨日是往河流上游的方向走,今天朝下游进发。

张天忽然想到一事,问男人们:“河对岸你们去过吗?”

虎头说:“河对岸是大树部落的地盘,我们一般不会去。”

听到这个名字,张天便想起来了,以前听男人们提起过,大树部落也是个小部落,洞穴附近有一颗无比高大的树,因此得名。

张天所在的部落叫大河部落,因为山底下有条大河波浪宽,部落名字并无深意,更无关信仰,只是为了和其他部落区分开而已。

虎头说他们一般不会去,说明还是去过。

张天问:“你们会游泳吗?我是说像鱼一样在水里游。”

“你认真的吗?人又不是鱼,怎么能像鱼一样在水里游呢?”

男人们相视而笑。

“那你们怎么过河?”

“这还不简单,用木头搭座桥,走过去就行了。”

“……有道理。”

张天感觉自己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山底下那些针叶树随便一棵都有半米以上的胸径,二三十米高,砍倒后便是天然的桥梁。

不过他也确定了一件事:族人们不会游泳。

连住在河边的他们都不会,其他部落的人更不可能会。

“快看!”

捉了一路的昆虫,终于叫他们发现了野兽的踪迹。

血迹!

一滩不小的血迹,血液已经凝固、发黑,其中混杂着少量的组织碎屑和毛皮碎块,爬满了忙碌的蚂蚁和快乐的食腐昆虫。

虎头用木棒驱赶毛皮上的虫蚁,蹲下来观察片刻,肃然道:“是羚羊,这里发生过搏斗,狩猎它的不是狼就是猞猁。”

“看看去?”

男人们望着一路向山脊延伸的血迹,放在以前,既知前方有四足捕食者,他们肯定会选择绕行,不过现在手里有弓,又一连听了好几天祖先的光辉事迹,目前正处于打了鸡血的状态,都有点跃跃欲试。

反倒是虎头比较谨慎,他绕着四周仔细查看一番,只发现一头捕食者的痕迹,展露笑容道:“看来是猞猁了。我们走!”

山林里的狼大多成群结队行动,一旦遭遇上还真不好说,猞猁通常习惯于独来独往,虎头有把握对付它。

张天也做出了同样的判断,不过比起猞猁,他对那头羚羊更感兴趣。

从残留下来的毛皮碎块看不出公母,如果是雄羚羊,那他心心念念的用于制作角弓的兽角便有着落了。

但他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似这种有角的动物很少跑到森林里晃悠,因为容易被树枝藤蔓缠住兽角,遇到捕食者几乎逃不掉。

众人循着血迹追踪而去,男人们各自握紧手里的武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神经都紧绷到极点。

猞猁是擅长攀爬的猫科动物,它有可能藏身于任何地方,速度比狼快上许多,狩猎时总是潜伏静待时机,然后从猎物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袭击。

预想中的敌人没有现身,看样子也不会现身了。

众人已经发现了羚羊的尸体,它被弃置在一处裸露的岩壁上,尸体上站满了眼尖的食腐鸟,这群拾人牙慧的禽兽正贪婪地吮吸碎肉,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和腐臭气息。

男人们大失所望,食腐鸟和食腐昆虫一样容易致病,除非弹尽粮绝,族人们不会吃这种鸟,但这不妨碍虎头张弓搭箭泄愤似的射死它们,众鸟惊飞而起,发出刺耳的叫声。

唯有张天望着羚羊头颅上的那对黑色长角笑逐颜开。

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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