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史前当野人

回到史前当野人

庄申晨

科幻 · 时空穿梭

完本

里程碑
97.47 万字
总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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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茶镇遗址自去年被意外发现,便受到全世界的瞩目。” “近日,随着大量精致的石器、陶器出土,再一次引发全球网友的热议。” “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这把超越时代仿佛‘从现代穿越回去’的金属锉刀。” “这把锉刀的材料、工艺和样式,都和现代的锉刀相差无几,但经专家鉴定又确实属于一万多年前的古物……” 张天瞪着图片上的锉刀瞳孔地震:见鬼!这不是我家那把锉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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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仰望天空的人

张天坐在末班地铁空荡的车厢里,翘着二郎腿,头歪倒在扶手广告牌上,视线落到对面显示屏上。

显示屏里循环播放茶镇遗址考古人员离奇失踪的报道,以及警方搜寻的进展。

这是近期的头版头条,相关资讯霸占了几乎所有平台的热搜榜,就连地铁的传媒渠道也难以幸免。

林郁,失踪者的名字,北大在读博士,二十多岁就赶上茶镇遗址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重大考古发现,这是多少考古学家毕生难求的机遇。

她本该前途无量。

“可惜了……”

张天叹息一声,闭目养神,连续两周的高强度工作,纵使铁打的他,也有些吃不消了。

但他毫无怨言。

因为他是老板。

管着一家游戏工作室,手底下有5个小孩,目前正在开发一款模拟文明进程的手游,名为《蛮荒之地》,玩家可以通过神明的视角指导原始部落的发展。

恰逢茶镇遗址的发现引发全民对考古对原始社会的关注和好奇,本着有热度不蹭白不蹭的精神,身为老板兼首席策划兼首席设计师,自然要身先士卒,加班加点,尽早把游戏肝出来。

经过两周的昼夜无休,游戏的开发终于进入收尾阶段。

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到家后,张天倒头就睡,一沾枕头就着。

……

夜幕低垂,星月璀璨,湿冷的夜风钻入兽皮衣裙,风吹蛋蛋凉。

张天望着天空呆愣许久。

他分明记得闭上眼睛前的最后一幕是天花板上的假水晶灯和温暖的被窝,怎么一睁眼就身处山野,衣不蔽体了呢?

【信仰值:1】

直到眼前出现这行小字,他才回过神来。

信仰值?这不是我游戏里的设定吗?

建设部落,增加人口,提升信仰值,消耗信仰值换取资源或者施放神术,是这个游戏最基本的玩法。

按理说应该要有资源栏和神术栏……还真有!

所以我是穿越到我自己的游戏里来了?

虽说他确实打算第二天进行测试,实地测试是不是太离谱了点!

张天低头看了看围裹在腰间挡住隐私部位的鹿皮短裙,又回头望了眼火光摇曳人影幢幢的天然洞穴,面有苦色。

不幸中的万幸,他是游戏的首席策划,对这个游戏的故事背景和所有设定了若指掌,只要不鲁莽行事,不去招惹虎、熊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生存下去毫无问题。

信仰值为1,这唯一的1点信仰来自他本人。

天,这是他在部落里的名字。

原身是这个时代罕有的憧憬天空的野人,夜里总会独自一人坐在洞穴外仰望天空,正是他的虔诚,令天空之神的力量得以在蛮荒之地苏醒。

1点信仰值无法使用任何神术,即便是最低级的神术,也需要消耗10点信仰值。

可兑换的资源也很有限,包括一枚鸡蛋、一勺稻米,一碗面粉、一颗冰糖、一袋速溶咖啡、一把锉刀……都是些什么玩意!

不该是一捆木柴、一具鸟兽尸体、一件石制器具吗!哪个龟孙偷偷改我设定!

张天把可兑换的资源通读一遍,蓦然惊觉,这些好像都是他家里有的东西……敢情我人来了还不够,连资源也要我自掏腰包?!

“天,你又在望天了。你不冷吗?”

同样裹着鹿皮衣裙,年龄相仿的野人枭走到张天身旁,发出几个简短的不那么连贯的音节,这个时代的语言很贫瘠,通常是简单词汇的堆砌,能够表达的意思很有限,比起言传,更注重意会。

张天摇摇头,鼓动舌头,用同样简短的话回复道:“不冷。”

回忆了一下过去,枭和他是同一天出生,以血缘关系算,两人是表兄弟,不过原始社会里没有亲表之分,只要同属一个部落,就是手足,不同部落的人,就是陌路。

由于是同一天出生,两人的关系要比其他人亲密些,好比孪生兄弟和普通兄弟的区别。

部落一共六七十个人,也可能是七八十个,这是张天根据记忆估算的数值。

现在的人还在用手指头记数,超过十就要用结绳记数或者在洞壁上刻痕记数,想要知道确切的人数,得进洞里挨个点人头。

记忆中部落里的男女比例还算协调,男性负责狩猎,女性从事采集。

张天的母亲生完他就死了,至于亲爹,由于部落禁止同族交配,鬼知道他的亲爹是哪个部落的哪个野人,张天只当他死了。

他有一群视他如己出的舅舅和姨妈。

部落对自身存续的重视程度远高过其他,每一个新生儿都是所有人共同的孩子,莫说原始社会,哪怕在现代社会,许多家庭仍然视繁衍后代为头等大事。

从这个角度出发,他虽然父母双亡,却并非孤儿。

“我们进去吧,阿妈要讲故事了。”

枭在外面站了会儿,觉得有点冷了。

张天也是手脚冰凉,便跟他回洞里烤火取暖。

部落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人一等或低人一等的存在。

但有一个大家长,她是部落里最年长的人,按辈分算,是张天和枭的祖母辈,不过部落里没有祖母这个称呼,毕竟原始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来岁,绝大多数人都活不到这个辈分。

老人是部落里唯一的祖母辈,所有人都叫她阿妈。

阿妈是部落的精神领袖,她见多识广,有丰富的荒野求生经历,每到晚上,她就会把自己的经历当作故事讲给孩子们听,这是部落里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之一。

由于经常讲故事,阿妈的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是部落里最好的。

阿妈和一群姨妈围坐在篝火边,用竹条编织竹篮。

男人们围坐在另一边,嘿咻嘿咻地打磨各自的武器和工具。

部落已经掌握粗浅的编织技术和简单石器的打磨方法,经过观察后,张天得出如上的结论。

他和枭的年纪还小,因此没有加入男人的队伍,而是混进了女人的阵营。

不声不响的,他已经点完了人头,一共六十七人,青壮年居多,小孩次之,老年人最少,因为大多数人都活不到老年,便被野兽、天灾、致病细菌、伤口感染等自然因素给淘汰掉了。

洞穴、篝火、打磨石器的男人、编织竹篮的女人……一切似乎都合情合理,可张天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咕噜噜~”

枭的肚子忽然一阵叫唤。

这声肠鸣的动静有点大,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更显得响亮。

所有人都是一愣。

张天终于明白缺少什么了。

缺食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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